為消除印花稅課徵產生的實務爭議,並減少對納稅義務人交易過程之干擾,財政部擬具「印花稅法廢止說明」陳報行政院審查,經院會於今(12)日決議通過。有鑑於印花稅屬於地方稅,財政部表示,倘經立院審議廢止印花稅法,未及納編預算之年度先由主計總處衡酌中央政府財源,統籌規劃補足各地方政府減少之稅收;嗣後年度則由財政部編列預算作為替代財源,未來納入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通盤處理。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提示,印花稅是一個存在百年的老稅、特定時空背景下的產物。在過去,政府缺乏機制掌握社會上各式經濟活動,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直接要求民眾在交易憑證上貼花、課印花稅。但印花稅法從民國23年實施至今,時空環境早已大大改變,隨著稅制成熟,政府要掌握經濟活動的機制,已相當完善,而我國印花稅占總體稅收的比重也逐年下降(103至107年度平均每年印花稅稅收112億元),僅占全國稅收實徵淨額的0.5%,在歲入的重要性也已不若過往。

蘇貞昌同時也提到,印花稅的查核程序繁瑣,不僅民眾困擾、行政部門稽徵成本也高,而且有重複課稅之嫌,一直是民怨、官怨之所在。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今年5月21日到行政院座談時,特別提出取消印花稅的訴求,希望廢除不合時宜稅制,讓交易程序更簡單、交易成本更低,讓台灣的經濟發展更有效率。「我當場裁示,請財政部朝取消的方向研議」。

蘇貞昌強調,「廢除印花稅」不是因為說話的人是大老闆,而是對企業經營、經濟活動有幫助,對於國人也多有受惠。過去許多民眾的切身生活中,一定就有被印花稅重複課徵的例子,只是大多數人不知道而已。比如:統一發票中一萬元以上,要兌領獎金時,除了要被扣繳所得稅2,000元,還要再扣取40元的印花稅。不只統一發票,連彩券中獎、領取獎助學金、裝假牙、保險理賠、買賣房地產或汽車、室內裝潢等;還有,小孩送安親班、幼兒園、補習班,生小孩送月子中心,長輩送安養中心的費用收據,現在都要繳印花稅,如果能夠廢除,其實是全民皆可受惠。

至於有關印花稅存廢的討論,不只行政部門曾三度(74年、91年、94年)建議改善或廢除,立法部門也曾三度(91年、94年及99年)提案廢止印花稅,從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中紀錄可知,「廢止印花稅法」的提案有超過百人次的跨黨派立委連署,案由都載明:課徵印花稅「不僅繁瑣擾民且對政府稅收毫無助益,有違簡政便民」、「稅制明顯老舊不合時宜、有重複課稅之嫌,應與時俱進、消除民怨」。蘇貞昌說,由此可見這是不分藍綠、不論誰執政,朝野都共同支持簡政便民的進步做法。但這個議題最終皆因替代財源問題而不了了之。

蘇貞昌指出,「我知道印花稅是地方稅,要廢除,最緊張的就是在座6都的首長(代表)」,但他強調,「施政要以政策工具引導人民,從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的方向思考,因此請財政部檢討是否確有不合時宜之處,政府可在『財政確有餘裕』及『堅守財政紀律』的情況下,朝取消的方向研議;至於印花稅如要取消,也要一併補足地方財源。」與時俱進,進行輕稅簡政的改革,既要促進經濟發展,也讓全民受惠,同時也不會讓地方財源受損。中央也會以此原則,若立法院通過廢止印花稅後,將由中央專案全額補足地方所減少的稅收,未來也會納入財政收支劃分法通盤處理。

因此,蘇貞昌認為,各縣市不會有實質稅損,更沒有所謂「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的問題。實際上,近年中央對地方整體財源挹注情形,也較過去多有提升,已從105年的4,962億元,增加到109年編列5,378億元,足足成長400多億元。該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持續與各縣市首長及社會各界溝通,爭取支持,早日完成廢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