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今年3月底與台北市政府簽約的雙子星標案,遭經濟部投審會昨(26)日以「得標公司與大陸市場關係深厚」為由,認定易受大陸政策影響,依據海外人投資條例第7條規定,予以駁回此案。遭部分聲音質疑雙重標準,為何南海控股公司入股陽信銀行便不算是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對此,經濟部今(27)日貼出雙子星案及陽信案的比較圖,解釋兩者差異,也承諾會再進行協商檢討。

台北市雙子星開發案歷經12年流標5次後,去年由馬來西亞商馬頓公司與南海控股公司組成的團隊得標。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這個結果一點都不讓人意外,但他也曾在今年二月揭露南海控股公司董事會主席于品海入股陽信銀行一事,如今投審會駁回雙子星案的理由,幾乎和他所揭露的資訊一樣,呼籲既然已做出實質認定,就一套標準,「不要雙子星案是中資,入股陽信銀行突然又非中資,恐傷害政府公信力」。

對於外界針對雙子星案及陽信案的爭論,經濟部也趕緊在今日貼出比較圖指出,當初陽信案投審會的審核通過,是基於南海對陽信為財務性投資,同時,考慮其控制能力,因為持股有限(約3.05%),而且沒有擔任該公司董監事,沒有實際介入經營,因此認定對國家安全沒有不利影響。

至於雙子星案,則是因為位處大台北地區關鍵交通樞紐,公共性極高,涉及國家安全,而且南海集團將持有80%股權,顯然有相當的控制力,兩個案子的情況並不相同。

但經濟部也坦言,在雙子星案的國安審查過程中,既然發現南海控股公司與中國大陸市場淵源及關聯極深,且中國籍人士高度參與南海控股集團之營運、政策方向,未來投審會再與相關權責機關進行協商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