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市6日電)新竹市警察局1名蘇姓警官去年開車行經竹北市時,與1輛轎車發生碰撞,蘇男涉肇事後逕自離開現場,事後由胞弟涉頂罪被拆穿。新竹地檢署將蘇男依刑法肇事逃逸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蘇男去年10月10日凌晨5時41分許,開車行經新竹縣竹北市聯興三街時,與王男駕駛轎車發生碰撞,造成王男受傷;蘇男涉肇事後逕自離開現場,也未協助救護王男。
隨後,蘇男的胞弟回到事故現場,表明是駕駛人,並在現場接受酒測後在「被測人」欄位內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談話紀錄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等文件上簽名。
不過,傷者察覺肇事者的身材較為豐腴,與自稱肇事的蘇弟身形並不相似。警方調閱行車紀錄器錄影畫面比對,發現肇事者的確與蘇弟身材有差異,且也沒有戴眼鏡,拆穿蘇弟涉嫌頂替。
蘇男向檢方供稱,他並沒有酒駕,因為身體不適才涉嫌肇事,由於事故地點離家僅約50公尺,他先行返家,並非故意逃逸。
蘇男也否認教唆胞弟頂罪,當時是胞弟發現他臉色差,不僅上前關心,還主動前往現場了解情況,想不到胞弟會主動承認是駕駛。
至於蘇男是否涉及酒駕,由於事隔多時,已無法釐清。
檢方考量,蘇姓兄弟兩人在偵查中均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良好。王男願意原諒,也獲得新台幣30萬元而達成和解,因此,將建議法官從輕量刑,並給予被告緩刑機會。檢方日前偵結,蘇男依肇事逃逸罪嫌、蘇弟則以頂替罪嫌起訴。
新竹市警察局指出,已依規定將蘇員記1大過並調離主管職務,警局另將召開人評會討論後續懲處部分。(編輯:戴光育)108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