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發現看不懂憲法法庭判決,國民黨立委沒有辦法針對判決的內容進行任何有意義的論述,於是就玩起操弄民粹這老套路,反正他們的選民也吃這套。而且要挑議題,挑國會擴權法案太複雜,以他們的能力找不出切入點,只能一直在那邊造謠判決結果讓官員質詢可以說謊、讓立法院不能調查弊案之類的,遠不如操縱人民對於死刑存廢的敏感神經來得簡單。
這一兩週來,吳宗憲出來危言聳聽,大聲批評憲法法庭「實質廢死」,威脅人民說你能想向跟死刑犯同一個社區、搭同台電梯嗎?敢獨自出門嗎?好似台灣處於殺人國度,完全無視於年來暴力犯罪等重大刑案比率逐年下降,更於2022年最新的統計創下歷年最低之事實,藍委想做的,就是挑動其選民之情緒,並與所謂廢死相連結。
然而,憲法法庭所做的並非廢死判決,反而是對死刑作成合憲性解釋,認為其於罪刑相當時可作為刑罰之手段,反應的是於過往實務已運行多年之穩定見解,並加強正當法律程序。而於憲法判決出爐後,關係機關法務部也已經著手進行相關配套及修法之提案,作為國會多數黨的國民黨,不是想著如何透過法律修正來建立完善且合憲的制度,而是整天想著利用操弄人民的恐懼、利用民粹來獲得選舉利益,令人唾棄。
除吳宗憲外,羅智強跳出來說要進行「死刑違憲公投」,並且要恢復公投綁大選,想的當然是要複製2022年的那幾個「護家公投」,藉由爭議議題來做選舉動員。於不存在任何主要政黨或憲法機關主張、要求廢死的情形下,所謂死刑違憲公投或廢死公投都是不折不扣的假議題。而另一位藍委賴士葆則說,應該將憲法法庭的判決結果,作為公民投票法中複決的事項,想的當然也是拿他們認為可以操作的案件出來斷章取義作為選舉操作,非但於動機上可議,更是完全欠缺憲法概念,
憲法法庭之判決,其權限之來源是憲法第78條所稱的「解釋憲法」。換句話說,憲法法庭之判決是在闡釋憲法意旨,說的是憲法本身應該如何正確解釋,以及法規於這樣的解釋下,是否牴觸憲法。因此,釋字第185號解釋即明確指出,大法官所為之解釋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則若將憲法解釋之判決作為公民複決之標的,那麼如果是「否決」,即否認該憲法條文之效力,就是「實質修憲」。但修憲程序已明訂於憲法中,需1/4以上立委提出憲法修正案,經3/4以上立委出席、出席立委之3/4以上同意,同意後需公告半年,才能舉辦公民複決,且對於修憲之複決門檻是有效同意票數超過選舉人總數的半數。賴士葆這個提案,就是透過法律去架空修憲的程序規定,當然違憲。
說來好笑,最反對公民投票的國民黨,發現公民投票可用來做選舉操作後,巴不得天天公民投票;最喜歡喊著守護中華民國憲法的國民黨,天天在做違憲之提案。甚至覺得中華民國憲法的本文一條都不能動的國民黨,覺得利用公民投票去實質修改包含本文在內的憲法條文都無所謂了。
文/廖國翔(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