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縣市長大選落幕,非核家園時程產生變數,過去支持再生能源的中部縣市首長易主,新首長未必力挺再生能源,產業界的朋友其實深感憂心。再生能源不只是電力,可以帶許多的產業發展,比如說智慧能源設備與管理系統、因應能源管理的資通訊科技、綠能建設的產業人力、也能帶動偏遠農漁村地方創生的經濟動力,懇請新任首長繼續大力推動。

每到大選,環境議題總會成為一個焦點,如馬前總統時代的國光石化開發案,或是現在的空氣汙染與能源問題。筆者提出一些觀察,希望這次大選之後,能源與環境議題更加進步。

一、盡速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能源管理法:

要促進台灣的非核減碳家園,必須要從綠能與節能政策著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已經出委員會,其中企業使用綠電的條文,可以促進企業社會責任,也可讓綠電交易制度開始試著營運。未來若社區公民電廠成立,甚至可以賣綠電也同時賣農產品或其他產業,開創各種可能的能源商品。給予地方政府更多能源稽查資源的能源管理法,則還沒進入委員會討論。節電是成本最小的發電方式,若積極節約能源,智慧能源管理產業也可以得到發展,能源管理法也應加速審查。

二、加速推動公民電廠:

本次公投結果可以發現,許多民眾並不了解世界再生能源發展趨勢,甚至以訛傳訛相信莫名的謠言。除了加強再生能源資訊宣導之外,公民電廠可以解決部分問題,當人民可以分配綠能收益時,自然會關心能源相關資訊,支持積極的節能減碳政策。要主動提出各種公民電廠方案,讓社區可以快速的有初步的成果,社區自然有信心繼續擴大規模。社區可以用部分綠能收益,推動地方創生工作,一舉數得。

三、建立地區社會經濟分析系統:

新縣市首長未上任常提出新的建設計劃,問題是這些建設計畫,常常是首長或是幕僚主觀認為可以建設,但未必可以幫助地方發展。特別是台灣面臨農漁村人口外移問題,如果要推動地方創生,應該學習日本建立地區社會經濟分析系統,用大數據與科學分析為基礎,分析過去社區總體營造、農村再生的成功與失敗因素,做為未來政府推動地方創生的依據。否則預算花完之後,船過水無痕,對偏遠社區一點幫助也沒有。

四、以永續發展指標作為財政收支劃分基礎:

環保團體推動國土計畫的過程中,時常遭遇地方政府積極開發土地,卻消極保護農地與保護區。發展不能夠偏廢,財政收支劃分非常非常重要,應該要有政策引導性,如果能以永續發展指標作為財政收支劃分的加權計算方式,或許可以引導地方政府發展方向更加健全。

五、環資部與經濟能源部組改:

面對未來氣候變遷調適、生物多樣性保育、污染防治、流域治理等工作,需要環境資源部的成立。在能源議題上,也需要成立經濟能源部,提升能源局的位階,並且整併核研所、工研院綠能所、台電與中油各自的能源研究所,才能有效研發、推動各種新能源技術與政策。環資部與經濟能源部的祖改已經拖了n年,應該盡快底定。

整理過去兩年多的能源、環境、地方創生政策的一些心得,距離下一個大選中間還有一年多,如果努力推動,應可完成。個人經驗粗淺,這些建議當然相當粗糙,給大家參考一下。

作者 : 陳秉亨 /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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