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勞工陣線日前調查六都勞工租屋能力,推算六都的租金所得比為23.9%,若以各都租金中位數來看,台北市占比高達58%,賺的錢被房屋租金占了一大半。

根據國際常見的「30%租屋原則」,台灣勞工陣線認為台灣領基本工資的勞工可負擔租金上限為6600元。

台灣勞工陣線也運用591租屋網站公開資料,收集今年4月24日到5月11日六都的出租物件資訊,共取得6萬7506筆資料,拿來跟基本工資負擔租金相比,並在今天舉行公布六都基本工資租屋能力調查記者會。

台灣勞工陣線研究部主任洪敬舒說,調查發現台北市領基本工資時薪140元的勞工,需要不吃不喝工作超過321.4小時,才能租得起租金中位數每月4萬5000元整層住宅的房屋,如果以月薪來看更要不吃不喝2個月以上才租得起。

若以台北市的中位數1萬2000元的雅房來看,領基本工資的勞工,也需要不吃不喝工作超過85.7小時才有辦法租得起。

即使是在租金最低的台南市及高雄市,基本工資所得家庭也需超過120個工時才能負擔得起整層住宅的租金。

洪敬舒指出,以租金所得比來看,六都租屋市場的租金中位數1萬1000元,若以2016年的全國薪資中位數4萬6012元,推算六都的租金所得比為23.9%,以各都租金中位數來看,台北市占比高達58%,新北跟桃園分別為30%、25%。

洪敬舒說,台灣居住市場長期呈現「高房價、高自有率、高空屋率、高租屋人口」的4高現象,反映居住不平等的社會機制。

洪敬舒建議,政府政策的首要之務是運用基本工資增加低所得家庭的居住選擇機會,且居住市場也應朝向住宅供給多樣性,包含加速社會住宅興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