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新莊副都心的「臺灣電影文化園區第一期工程-國家電影中心案,新北市府在農曆年前才剛動工,市府新聞局在年後上班第二天 (22日),就為園區第二期工程(俗稱大基地)舉辦BOT公聽會,傾聽包括附近民眾,中央和民代的意見,預為明年啟動招商作業的參考。新聞局長張其強強調,未來國家電影中心不可能成為蚊子館。

公聽會由張其強主持,他表示佔地1.6公頃的園區第二期計畫,會在今年 (107)全面辦理可行性評估,包括特效,動畫等影視音後製技術,或結合VR、AR等相關視聽和娛樂產業的開發,都歡迎民間來共同參與,讓園區的第二期發展,可以有更多的想像,不只是影視音產業,例如金馬獎、金鐘獎等影視音的重要盛會,國際最高放映規格的電影院、大型會展場地,甚至是國際性的電競比賽,都可以在園區舉辦。                                                                                                                      

張其強強調,台灣電影文化園區一定會以符合法令要求、順應時代潮流及切合地方民眾需求等三大面向來開發,不會循台中,或台南正規劃中的拍攝基地模式來興建,新北的台灣電影文化園區,將以影視音後製的人力發展和技術密集,作為營運模式,讓台灣在影視產業的整體策略上,有明確的「產業分工」。

與會的專家學者代表,世新大學陳清河副校長表示,台灣電影文化園區無論在交通、產經條件都具有競爭優勢,由台64、65號快速道路連接國道,北有松山機場,南有桃園機場,三大捷運線新莊線、機場線、環狀線環繞,只要30分鐘即可往來國際機場及市中心,加上雙北既有影視產業、人才集中的相對優勢,期待未來發展成為國際影視產業交流及文化觀光之新地標。

市議員黃林玲玲與陳明義也認同台灣電影文化園區朝BOT方向開發,並建議應透過這次的評估作業案,確認未來影視音產業發展的定位。 

有議員擔心全案日後會不會成了蚊子館?張其強直呼「不可能」。他說,目前整個園區規劃分兩期,第一期工程(佔地約1公頃),也就是國家電影中心的興建,已經在2月12日開工,預計在民國109年完工,這是與文化部合作,雙方簽定行政契約,明確規範雙方的執行內容和權利義務,興建與內裝,分工進行,完成後人員即刻進駐,日後包括從黑白片時代的台語電影在內,將成為台灣電影,典藏、人才培育以及國際交流的重鎮,亦即這是已有既定目標,按照日後的使用需求,量身打造的國家級電影中心。

至於目前進行可行性評估的第二期工程,也就是一般所謂的大基地(約1.6公頃),將鼓勵民間參與,在雙北都會區既有的影視音人才和相關技術密集的基礎上,發展影視音的後製和相關產業,乃至新娛樂事業 (如電競、VR、AR等)的開發,也就是BOT模式,新北市府將以符合法令要求、時代潮流及地方民眾需求,作為依循的主要方向。

他說,全案在交通條件,區域位置和產業聚落等既有優勢外,提供更多的商機誘因,歡迎民間企業的投入,換言之,若沒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絕不會貿然開發,仍將維持現有綠地,不會有所謂蚊子館的疑慮產生。

新聞局表示,各界意見將納入全案可行性評估作業參考,預計明年( 108年)可正式對外招商,希望引入民間資源、技術、經營能力與創意,賦予「臺灣電影文化園區」全新的功能定位與角色,提供優質的公共建設服務給市民大眾,並帶動地區繁榮發展。

新北市府22日舉辦「臺灣電影文化園區」第二期工程BOT公聽會,傾聽地方意見,預為明年啟動招商作業的參考。   圖:翻攝新聞局網站

新北市新聞局長張其強主持「臺灣電影文化園區」第二期工程BOT 公聽會。   圖:翻攝新聞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