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配偶「亞亞」(本名未公開)因在社群媒體上大量發表支持「武統台灣」的言論,並拍攝自己未成年子女的影片,片中兒童說著:「期待回到祖國」、「想回祖國受教育」,還稱其女兒為「小當歸」。眾多不當言論引爆網路爭議,經約談確認發表支持武統言論屬實,遭到台灣政府取消居留資格,並可能面臨驅逐出境。
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的說法,她的言論涉及危害台灣安全,已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這起事件引發台灣社會對於中國配偶、外籍人士言論自由範圍以及國家安全界線的討論。
奇怪的是,原本中配「亞亞」的影片千篇一律都是說自己想回祖國,想把孩子送回祖國,但真的有機會馬上回祖國之後,卻哭天搶地自認受害。此外,亞亞雖然與台灣人結婚並育有三子,但她是否如網傳以「依親台灣籍孩子」的方式,把自己的中國籍父母一起「解壓縮」帶入台灣,不僅浪費台灣健保資源,更有洗人口的疑慮。

而她此前也曾囂張發言:「就是要洗人口,洗得不夠快才是問題。」若亞亞與她的中國籍家人無法被儘快遣送離境,勢必將引發社會更大的反彈,從而波及其他並未主張武統的中配。
長期受威脅而不反抗,是社會失能的表現
台灣作為民主社會,保障言論自由,但這並不代表所有言論都可以毫無限制地發表。「武統台灣」本質上是一種鼓吹對台灣發動戰爭的主張,涉及對台灣國家安全的威脅,甚至可能構成「煽動叛亂」的嫌疑。在多數民主國家,支持敵對勢力對本國發動武裝攻擊的言論通常會受到法律規範。例如,歐美國家對於支持恐怖組織或敵對政權的言論往往會採取法律行動,而台灣面對中國長期的軍事威脅,過往持續容忍「統促黨打人」、保障「武統言論」,反而才是一種非常不正常的現象。
對,趙少康跟尹乃菁,我就是在說把台獨言論(沒有要主動發動戰爭)跟武統言論(支持主動發動戰爭)當成同樣的言論,是非常不正常的思維,像是你們這種人生活在台灣卻支持殺光台灣人的言論,實在非常不正常,應該去看醫生。
台灣的法律對於外籍人士(包括中國配偶)有不同的適用範圍。台灣《入出國及移民法》賦予政府裁量權,能夠取消涉及危害國家安全者的居留資格。這點與其他國家類似,例如美國、英國等國家也有相關法律,允許政府驅逐鼓吹敵對行為的外籍人士。亞亞雖然是中國籍配偶,但她並未取得台灣國籍,因此不享有完整的台灣公民權利,台灣政府對她的處置完全符合國際通例。

「武統台灣」言論的特殊性
不同於一般的政治批評,「武統台灣」代表的是對中國政府軍事行動的支持,甚至可以視為對中國政府的「協力行為」。台灣已經長期受到中國軍事威脅,若放任此類言論傳播,可能形成「內應」效應,甚至影響其他中國籍人士在台的政治立場,成為國安隱憂。過去幾年,台灣政府已逐步強化對中國滲透的防範,亞亞武統事件的明快處理,有可能是進一步展現政府立場的案例。
從國安角度來看,台灣政府的作法合情合理,但這也可能讓中國政府藉此操作輿論,指控台灣「歧視中國配偶」。從 3 月 12 日開始,台灣社群網路上開始出現大量「我是台灣人,我反綠」的帳號操作痕跡。同一天,中國國台辦開記者會發表氣急敗壞的聲明。
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宣稱台灣「打壓中配權益、製造對立、挑動兩岸敵意」,並稱這是民進黨「刻意傷害中國人感情」,更讓人感到無言的是,堂堂一個國台辦發言人,竟公開咒罵檢舉亞亞的網紅「八炯」,稱其為:「宵小之輩,雞鳴狗盜,為虎作倀,必遭嚴懲。」不知道他是翻了多久字典才湊齊罵八炯的成語。
黔驢技窮國台辦
國台辦的回應完全避開亞亞發表「武統台灣」言論的本質問題,而是試圖將焦點轉移到「台灣歧視中國籍配偶」的敘事上。但實際上,問題的關鍵並不是「中國籍配偶」的身分,而是她所發表的內容已經涉及對台灣的國家安全威脅。這種「避重就輕」的反應,反而證明國台辦無法正當化亞亞的行為,因此只能轉移戰場。
國台辦指責台灣政府「應該尊重中配權益」,這種話其實隱含著干涉台灣內政的意圖。台灣作為一個民主法治國家,如何處理居留者的行為與資格,完全是台灣政府的權責範圍,中國政府根本沒有資格說三道四。
而且,如果一個台灣人在中國發表「台灣應該全面獨立」的言論,中國政府會怎麼處理?答案是:中國根本不允許這種言論,甚至可能會逮捕並判刑。國台辦一邊封殺在中國的異見聲音,卻一邊要求台灣容忍「武統台灣」的言論,這種雙標做法到底騙誰會信?
這次國台辦的反應其實顯示出中國在兩岸關係上的話術困境。中國政府希望透過中國籍配偶影響台灣社會,當台灣開始強化國安審查時,他們就變得焦慮不安。此外,國台辦過去試圖營造「中國籍配偶在台灣很幸福,反之亦然」、「兩岸聯姻一家親」的形象,但這次卻反過來指責台灣政府「打壓中配」。
顯然,這種話術主要是給中國內部聽的,目的是向國內宣傳「台灣政府歧視中國人」,並且說這全是「一個小人叫做八炯」以及「一個萬惡的民進黨」的鍋。國台辦的強烈反應,顯示他們可能擔心未來台灣會更嚴格審查中國籍人士,進一步削弱中國在台灣的影響力。

圖/一個中國內部「看亞亞笑話」的例子,中國人其實也知道亞亞玩的是「舔中但不願返中」的兩面把戲。
民眾黨李貞秀「今日中配,昔日猶太人」論,既荒謬又惡毒
在這波關於洗人口吹武統的中配亞亞喪失居留權的事件中,還有另一個讓人噁心的角色,就是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第 15 名的中配李貞秀發表:「今日賴政府,昨日希特勒;今天的陸配,往昔猶太人,天佑台灣願上帝保守這片土地上所有善良的子民。」
首先,雖然白營非常愛用希特勒當比喻,但他們根本就從來都沒搞懂自己在講什麼。把亞亞跟上世紀的猶太人連結在一起,是嚴重錯置歷史脈絡的不當類比。
納粹德國對猶太人的迫害是一場系統性、種族滅絕的行動,具體表現在:剝奪公民權、限制基本人權、強制隔離(如關進猶太隔離區與集中營)、系統性屠殺(導致約 600 萬猶太人被屠殺)之上,反觀台灣對中國配偶的政策卻是優惠呵護備至:
不僅並未限制中國配偶的基本權利,可工作、可申請永久居留、可歸化台灣籍,更未有任何形式的隔離或迫害,中國配偶在台灣可以自由居住、參與社會活動(導致他們連女媧黨部都參加了),此外政府驅逐亞亞的理由是基於她越線妨礙國安的武統言論,而非基於種族或身分歧視,中國配偶在台灣擁有完整的生活權益,僅有極少數因涉及國安問題而受到法律處置,這兩者根本無法類比。
民眾黨某些政治人物以「猶太人遭迫害」來類比「中國配偶面對的處境」,最直接的後果就是成為中國的內應。透過情緒操弄,試圖激起社會對中國配偶「被歧視」的錯覺,掩蓋事實上的國安考量,並帶風向模糊焦點,讓外界誤以為台灣政府的行動是在「打壓中國配偶」,而不是基於國家安全處理個案。這些操作不僅不負責任,還可能加深台灣內部的社會對立,且讓中國政府有機可乘,進一步操作「台灣歧視中國人」的假敘事。
中配為何「既要、又要、還要」?
較於其他外籍人士,中國籍配偶在台灣的權利非常高,包括:取得居留的條件較寬鬆,一般外籍配偶須財力證明,中國配偶不需要;取得身分證(歸化)時間較短,中國配偶需 6 年,其他外籍人士需 8 年;享有健保比一般外籍人士更快,中國配偶 4 個月後即可加入健保,其他外籍人士需 6 個月;無須放棄原「國籍」即可歸化,其他外籍人士多數需要放棄原國籍。
此外,中配申請入籍前就有工作權,但一般外籍人士要先取得定居身分才能工作。但換來的除了他們無情的解壓縮洗人口之外,還有一天到晚抗議自己不受保障,堪稱既要、又要、還要。
這些優惠待遇的主要理由是「基於兩岸特殊關係」,因為台灣《中華民國憲法》仍然在法律架構上視中國為「地區」,而不是完全的外國,這是我先前提到應該廢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原因。
隨著台灣意識的提升,許多人開始質疑:「為何來自中國的人可以享有比其他國籍人士更優越的待遇?」特別是當中國對台灣構成持續的軍事與政治威脅時,這種法律上的「特殊優惠」已不符現實。
在中國對台灣滲透日益嚴重的背景下,中配在內的各種中國移民的優待至少有以下隱患:
中國籍配偶來台後,部分已成為在內部持續生產鼓吹武統影音材料的統戰工具,如這次的「亞亞事件」,基於語言通同性與其他結構因素,中國籍配偶更容易滲透進入台灣社會關鍵領域,如媒體、教育等,可能成為中國對台影響力的內應管道。
應取消中國配偶的不正常優待
諷刺的是,其他國籍的配偶不會構成這類國安風險,卻反而受到更嚴格的待遇,這在邏輯上是說不通的。來自其他國家的配偶,如東南亞、歐美或日本等,必須經過更長時間才能取得台灣身分,但中國籍配偶卻能較快入籍,這引發公平性問題,為何一位嫁到台灣的越南、印尼或日本配偶,要比中國籍配偶更難入籍?台灣在推動多元文化社會的同時,為何獨厚中國籍人士?

目前台灣有越來越多聲音主張,應該讓中國籍配偶的入籍、居留權益,與其他國籍的配偶一致,取消他們的特殊待遇,諸如中國籍配偶歸化台灣時,應與其他國籍配偶相同條件、加強國安審查,避免中國籍人士透過婚姻滲透台灣等。
目前中國籍配偶享有的優待,在歷史脈絡下雖可理解,但於現今國際與安全局勢下已經不再合理。台灣應該考慮修法讓所有外籍配偶享有相同待遇,避免對中國籍人士過度優待,同時加強國安審查,以確保台灣的安全與公平性。
作者:蕭良嶼,報呱專欄評論作家。出身於法律訓練,興趣為社會學、政治學研究。 為堅定支持台獨的生理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