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今日發表國安談話,不僅將中共定位為「境外敵對勢力」,更宣布為因應許多國軍被中共滲透,將恢復軍事審判,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處理現役軍人洩密等軍事犯罪刑事案件。
司法是在解決問題的後端 別滑坡劃錯重點了
平心而論,軍事審判根本不是賴總統今天宣示的重點,賴總統宣示的是一個基於民主防衛與保護國人的全方位風險管理規劃的十七個策略。針對的是現役軍人涉犯叛亂、利敵、洩密、廢弛職務、抗命等「軍事犯罪」,然而,PTT的先知們已經直接連結到警總、戒嚴和宵禁、賴清德要開戰了、顧立雄又要說情況不同嗎,這是完全的滑坡。
台灣目前遭到中國滲透的層面與深度,不是軍事審判可以解決的。對國軍而言,國家的忠誠度和使命感,以及國軍自身的榮譽感也非常重要,軍隊共諜案對於國軍士氣打擊不小,讓保家衛國戰鬥力無法發揮。更何況,即使有軍法審判,依照近期的很多國家安全的狀況,根本也不會在軍法審判的範圍。
國軍佔共諜案達66%
國防部透過記者會說明僅軍事犯罪恢復軍審,一般案件仍由司法機關辦理。而且,軍事法庭只適用軍人,這點政府必須要大力說明,以免被認知作戰。不過,問題也不只在適用軍人,而是以前軍法系統給社會的印象嚴重不佳,從人員素質到審理品質,以及作為黨國威權體制和軍事獨裁體制的幫兇。
無庸置疑,當初因為認為軍事司法體系的司法品質有問題,因洪仲丘案才做出了改變,如何說明目前的軍事司法品質值得人民的信任?這的確需要加強民間溝通,十年前軍法改革不是面對「國家安全」問題,而現在是「國家安全」問題。軍法制度是中性工具,政府必須說明與加強溝通,未來的軍法制度和以前的軍法制度究竟有那些結構性的進步和差異。
讓專業的來 軍事法庭與國安法庭同樣重要
與其說恢復軍事審判,不如說重建軍事審判。如果目標是想要偵查審判的人更懂這些軍事背景知識,更懂中共對台滲透、吸收,好好設計相關課程或訓練,讓軍法專庭、專股的司法官接受訓練,這未嘗不是另一條可以走的路。
舉例來說,2025年,前空軍防空砲兵上校參謀長辛澎生涉替中國發展組織,二審認定,辛澎生和陳明的部分筆錄無證據能力,且無證據認定「趙明」為中共總政官員,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辛澎生、楊昀庭無罪。更二審則認定,「趙明」應為中共總政官員,審酌辛澎生、楊昀庭明知「趙明」的身分、目的是為持續達成滲透,蒐集台灣軍事情報任務。不過,最高法院日前第3度撤銷發回。
另外一個例子,2024年,羅志明、夏復翔被控共計引介48名退役軍官赴中參加孫中山誕辰紀念活動暨澳門觀光、三二九黃花崗72烈士紀念活動、珠海航空暨空軍814筧橋空戰勝利活動、四川成都參訪團、珠海航空展等活動。法院因無積極證據可認定「李鷹」確為中共解放軍,且部分受引介的退役軍官,並沒有相應的出入境紀錄,因此夏復翔、羅志明受「李鷹」指示引介退役軍官赴中的部分,判決無罪。
深入分析,台灣法院難以認定「趙明」為中共總政官員、無積極證據可認定「李鷹」確為中共解放軍,最後都導致無罪或輕判的情況,這樣的困境讓共諜們心存僥倖,一錯再錯。
雖然司法院指出,國家安全法第19條規定自2023年12月施行後,已要求各地院、高等法院及高分院應成立國安專業法庭或專股審理國安法案件,各法院已落實施行。也就是說,國安法案件有滲透要件判斷不易的專業性,國安事件必須有受過專業國安訓練的司法人員才能處理。
面對眼前的危機,反滲透等軍事專業工作,必須尊重軍事專業人員。但是,軍安總隊、情報總隊針對新型態的滲透態樣掌握刻不容緩,如何加強共諜犯罪偵查量能,加強司法警察與法定情報單位之間的交流,才能更有效。也就是說,司法人員若無國安意識,對於國安相關案件的處理,恐怕是加深滲透破口。
眾所周知,今天賴總統的宣示跨出第一步了,這是歷史的轉折點。包括軍事審判制度修正,有多少需要修法的?一切的決戰點,都是在立法院。如果罷免沒過,講的再有道理都沒用,也是難有修法的可能性,軍事審判仍是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