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管碧玲今 (25) 日質詢時指出,公平會直接否決了高通公司提出行政和解的邀約,
管碧玲指出,
管進一步提出,高通公司面對中國裁罰,不僅答應中國政府繳納9.75億美元的罰款,也願意配合四項的「整改措施」,並讓出了市佔率。相較臺灣的裁罰,高通公司認為行政處分不符比例原則、違反行政程序,因而欲提起行政訴訟,故沒有機會要求高通提出改正措施,也沒機會討論讓出在台灣的市占率。她也接獲訊息,高通公司目前已暫時停止與工研院和聯發科的5G研發,管碧玲對此表示,這個結果只有「國庫收入」一贏而已。
管碧玲提到,她贊成公平會捍衛反壟斷,也尊重公平會獨立行使職權,因此在公平會做出裁決後提出質詢。她表示,未來公平會遇到類似的案件,對於公共利益的界定,不應該只限縮在「反壟斷」,而應多方考量台灣的總體經濟發展戰略、競爭法上保障企業的公共利益,以及國庫收入罰金的公共利益,做出有最利於台灣整體發展的三贏決定。

管提出各國對於高通公司所做出的裁罰,其中以中國來做深入分析。 圖 : 管碧玲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