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北院認定涉貪11餘萬元,判處7年4個月。不過,高院昨(16)日撤銷貪污罪部分,僅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改輕判6個月。而承審法官郭豫珍隨即引發關注,過去她審理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時,以「助理費非薪資」為由駁回再審;而前總統陳水扁、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等案也曾經由她手,前者更公開點名「天底下就是有這麼巧合的事」。
台北地院一審指出,高虹安2020年擔任不分區立委期間,涉嫌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每個月以6萬2千、7萬、4萬6千,聘用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前主任陳奐宇、前公關主任王郁文。其中,黃、陳2人偵查到審判期間均認罪,王郁文及高虹安則堅決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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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認為,高虹安擔任立委應廉潔自持、遵法自律,不過卻為了增加零用金,利用職務之便非法詐取助理補助費,因此判處7年4個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
由於不滿判決,案經上訴,高院昨日進行二審宣判,高虹安貪污部分獲判無罪,僅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黃惠玟一審判2年、改判4月;陳奐宇判1年、減為2月;王郁文則由2年減為3月;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因未浮報薪資,維持無罪宣判。
此一判決亦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回顧過往案例,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曾涉詐領助理費,不法所得約5萬餘元,最終於二審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並入獄服刑。值得注意的是,童仲彥當年聲請再審時,承審法官正是郭豫珍,但她以「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並非薪資」為由,裁定駁回再審聲請,並明確指出該筆經費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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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郭豫珍還經手多起社會關注的政治案件,像早年她就曾擔任陳水扁涉貪案的代理審判長;另鄭文燦去年被裁定交保,也是她撤銷裁定,讓鄭重開羈押庭。對此,陳水扁就曾公開點名,表示「天底下就是有這麼巧合的事」,扁案、燦案檢方抗告,高院發回更裁都是同一個法官郭豫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