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本土社團今(18)日成立「催生台語公共電視台聯盟」,並呼籲政府成立台語電視台。對此,文化部鄭麗君晚間受訪表示,她當然支持成立台語電視台及台語廣播電台。但為了給予這機構充足預算,除了將提出「國家語言發展法」,也希望修改公視法;而目前文化部也正在等公共電視台董事會提出修法的建議。

對於支持母語傳播權,鄭麗君表示,去年她上任就增取設立「國家語言發展科」,並研議「國家語言發展法」,辦了6場公聽會。草案大概出爐,最後一場公聽會後會提報行政院。

鄭麗君表示,國家語言發展法就要保障族群母語的復振,保障多元語言的傳播權,因為過去同化政策下導致族群母語的危機。

鄭麗君表示,國家語言發展法是基本法,可以原則上保障幾個母語在教育、傳播、生活、公共服務等領域的母語的復振機會。

鄭麗君表示,她一向支持台語電視台與台語廣播電台,但如果不透過國家語言發展法賦予法律依據,就得修公視法。她也支持修公視法,去年公視董事會組成後,董事會表示希望先由公視進行討論,提出草案給文化部,再由文化部舉辦公聽會;目前正等待公視提出草案,而公視則預計7月要提;而文化部則預計將於8月開始討論。

鄭麗君表示,她本來就支持透過公廣集團提供多元語言服務,可以提供一定內容、專屬頻道,都是可行的方式;而公視加上華視共有6個頻道。最好是這兩個法律有修正才能提供充足的預算;因為現在公視預算的捐贈是9億元,這會影響它執行業務的限制。

不過,公視節目製作人呂東熹認為,可透過公視法授權成立分台,並由行政院編列專案預算或特別預算方式,直接成立台語分台,以避免修法曠日廢時。

對此,鄭麗君表示,目前已經有原住民、客語電視台,現在「目標就是要提供台語服務,方法是可以討論的」,如果透過既有的法律可以做,也可以思考;但也要思考預算怎麼支持,否則在既有的9億預算下,是沒法辦法提供優質的服務。

鄭麗君說,公視法的修正勢在必行,而文化部還在等公視的建議,文化部也會邀請大家討論公視法。在一個大的公廣集團下,再來思考各頻道或各電視台都可以討論。但整合是個趨勢,不管是央廣、公廣或客家台、原住民台都應該要擴充數位內容的服務,不僅是語言復振,也可以帶動影視音產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