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4月7日,鄭南榕的一把火,燒出台灣的言論自由。蔡英文去(2016)年出席「鄭南榕追思儀式」時宣布訂定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今(7)日是台灣共同度過的第一個言論自由日,《新頭殼》專訪大台中地區黨外雜誌最大批發經銷商「台中書報社」前業務經理廖為民,了解他當時如何與警總周旋,讓黨外雜誌順利送到民眾手裡。

廖為民,台灣雲林縣人,《我的黨外青春:黨外雜誌的故事》作者,曾任職台中書報社、《人間》雜誌社、遠流出版公司,創辦「一橋出版社」,從事文化工作逾三十年。1980到1984年在「台中書報社」擔任業務經理,與台中、彰化、南投400多個書店與書報攤合作販賣黨外雜誌,是大台中地區民眾接觸黨外雜誌的最主要通路來源。

問:當初如何接觸到黨外雜誌?乃至於投入黨外雜誌的批發、保存?

廖:小時候家裡在雲林鄉下開書店,是書店養大的。警察跟爸媽比較熟,習慣看到警察來查禁的時候客客氣氣的樣子。但到城市來的時候,有時候在書報攤買書碰到警察都很凶悍,畢竟是軍人退役去做警總文化工作小組的人。

我看黨外雜誌《台灣政論》第一期是從家裡拿的,一看就上癮,就習慣看黨外雜誌。台中書報社老闆也是開書店,學生時代跟他從顧客變成朋友,1980年要創立書報社的時候,就找我去加入。

那時候連圖書館都要清查報繳,我就想說,以後的人會不會看不到黨外雜誌,最單純的初心是要替台灣人保留一本下來,讓以後的人可以見得到。從1975到1989年,15年能買到的都留下來了。 

問:如何認識鄭南榕先生?對鄭南榕先生的認識?

廖:鄭南榕從《深耕》、《政治家》半月刊就在寫政論,當時他要創辦《自由時代》,1984年三月初到台中找經銷商,透過黨外雜誌朋友介紹,找我老闆與我吃個晚餐聊聊,一開口我就要5000本,很快條件談妥。

不久以後我離開台中書報社,到嘉義又轉到臺北遠流出版公司,也去找過鄭南榕做雜誌發行,但他沒有缺人;第二次我到雜誌社去求職,他認為我可以做叢書編輯,我是沒有把握,當時還不是那麼懂出版的事情。不過後來我覺得可以按照他的方式走,在出版社學校對、編輯,再自己開出版社,最後變成寫書的人。

鄭南榕是一個滿有果斷力的人,他是一個思想的行動家,做事情決定很慢,但做完決定一定執行到底。可以說當時國民黨也是最怕他的,因為他要的言論自由是100%的。到《新憲法草案》的時候,國民黨認為他已經踩線了,國民黨拉不下臉,所以就不退讓,鄭南榕也不退讓,他就用他的思想來行動。

踩紅線以後彼此都不退讓,那時候大家就很清楚,這個事情會發生,只是日期是國民黨挑的。國民黨也在賭鄭南榕不敢自焚,鄭南榕覺得可以繼續辦下去我就辦到你來把我抓走,所以說”over my dead body”。有時想想也很有意思,南榕大我幾歲,他永遠都這麼年輕,我們年紀大了都會老,他永遠是42歲。 

問:當時如何與警總周旋?

廖:社會總是會有一個既行的遊戲規則,彼此會有一個界限,只要不踩那個紅線就會相安無事。每次對方或我方換人,他就會說「來溝通一下!」,我就回說「好好好!」,就要跑一次「中警部」。他讓你等你就帶本小說去看,他也說些公關話語,說色情漫畫書他們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樣從打哈哈中談出道理來,去了解對方的底線在哪裡。彼此都熟了就知道怎麼玩,都陌生的話就玩不起來,「硬碰硬」對雙方來說都沒有好處。如果沒有「黨外雜誌」,「警總文化工作小組」也沒辦法生存,他們也是因為要收集雜誌,才有組織小組的必要。所以我後來想想,有點像是「共犯結構」

當時漫畫書只要有一點色情,沒有經過國立編譯館審查都不能發行,《小叮噹》也不行;有時候工讀生拿原稿出去,拿影印稿回來,你就知道被查了。當初看到他們的嘴臉真的很討厭,說禁就禁,要搜就搜,他們進到書報社裡面,我就說「搜索票拿來」,我覺得既然有法律,就按照法律來。我敢跟警總對抗,就是把法律當成武器,不是他說怎樣就說怎樣,他用《檢肅流氓條例》,難道我去路邊攤吃豆干他也要管?他說你這幾本不能發,他一走出去我就開始發,第二天他看到就很火,要叫霹靂小組來,霹靂小組說查禁了怎麼還發,我就說「沒看到公文」,老闆就求情說,地方就那麼點大書店也有需求,霹靂小組就找理由推了就走了。我沒犯法啊,財產在我這邊,怎麼處理是我的自由。

這個很好玩,他們也是在工作,有業績壓力,收20本就有100塊獎金;當時2塊、3塊一碗陽春麵,黨外雜誌一本50也不便宜,我們也是在混一口飯吃。拿捏之間很難講,太硬就一天到晚被他查,太軟他就吃定你,還是要看當時社會氛圍。如果臺北有黨外衝突,就會繃得比較緊,我們就要小心一點,強攻到最後就會被打得很慘。

平常的時候就比較鬆,人也不可能隨時都繃緊的,他們也是隨性,如果外面搜得好,彼此給對方難看他也不喜歡。最多的時候一個禮拜有11本週刊,有些賣比較好、藏比較好的,外面搜不到的時候他就會來找我,我也知道市場上狀況怎樣,總是要留點東西給他收,不能讓他空手而回,他闖進來會很客氣,會先跟我們招呼,按遊戲規則他要拿「搜索票」來,我也不會一本都不給,有時候也會商量,上面比較重視的雜誌他也要做業績,問他要多少,他說30本、50本,即使裡面沒有,我也會想辦法從外面叫一些回來給他,不能讓他走投無路,走投無路的狗會咬人。一開始可能比較累,彼此都習慣以後,不要激怒他,他也會支持你,這是一個運行規則。

問:當時民眾如何接觸到黨外雜誌?

廖:民眾不用特別躲避,基本上到熟的書報攤買一定會有。拿旁邊水果攤的包裝紙綑成一捆一捆,不同的雜誌用不同顏色的紙包起來,客人車子開來,就比出幾本,老闆判斷你是熟客不是警總的細胞,像檳榔西施賣檳榔,一分鐘就解決,書店的老闆跟顧客形成一種默契,老闆都知道熟客要買哪幾本。有些老闆故意在雜誌上面壓500,警總要拿就說上面放的五萬美金怎麼不見了?警總也是吃頭路的,有比較兇也有比較比較怕事的,怕事的就不敢拿,這就是人性。

問:這一代年輕人已難想像「人人心中住著一個小警總」的年代,如何讓大家認知到言論自由得來不易,並珍惜得來不易的民主?

廖:國民黨現在已經沒辦法管制言論自由,但白色恐怖遠去,現在是新的紅色恐怖,例如統派掌握媒體,例如愛國同心會在101前的叫囂;那些人是沒什麼法律常識的盲從。年輕人自己要珍惜言論自由,維持言論自由的狀態。我們能做的都盡量做了,接下來年輕人要珍惜並鞏固人身、言論、思想自由,讓台灣能夠在民主化的過程再往前一步。

台中市的言論自由日系列活動包括禁書展。   圖:唐復年/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