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前鎮漁港傳出有漁民捕獲兩隻「鬼蝠魟」,目擊者將照片po上網,引起網友撻伐,指漁民濫捕保育魚類。高雄市海洋局表示,我國並未禁捕「鬼蝠魟」,但如果捕獲必須通報,否則依法可以裁罰3萬到15萬元。

高雄市海洋局透過前鎮魚市場找到捕獲鬼蝠魟的漁船,漁船船長表示,捕獲後就直接進港拍賣,不知道要通報。海洋局說,會將這艘漁船的相關資料送交漁業署調查和裁罰,並要求各漁港和漁市場落實鬼蝠魟漁獲通報機制。

高雄市海洋局科長楊文賢說,台灣雖沒有禁捕鬼蝠魟,但漁業署為了加強科學研究和保育工作,在2016年7月1日公告實施管制措施,要求漁民若捕獲鬼蝠魟,必須在返回港口之後一天內主動向漁業署或當地漁業主管單位通報,如果沒有確實通報將依漁業法開罰3萬到15萬元。 

鬼蝠魟又稱雙吻前口蝠鱝,俗名飛魴仔、鷹魴,為軟骨魚綱燕鱝目鱝科的一種。被IUCN列為次級保育類動物,分布各大洋亞熱帶200公尺水深海域,在海洋屬中上層大型魚類,性情溫和,肉食性,主要攝食浮游動物及小型魚類。春秋季節偶爾會跳出水面,卵胎生,每次只產1尾幼魚,有護幼行為。

鬼蝠魟魚體扁平,體盤寬,舌狀鰭突出於眼前,能自由搖動,並可從下向外轉捲成管狀。眼球大,齒細小,粒狀。鰓裂很寬,魚體背面淺灰黑色,腹面淡白色。尾細而短,無棘刺。翼展可達9公尺,體重達3公噸。

這次捕獲「鬼蝠魟」的漁民,是在元旦當天晚間在高雄前鎮魚市場宰殺拍賣,由於鬼蝠魟被世界自然保育聯盟列為近危等級物種,目擊民眾將照片上網,而引起許多網友批評漁民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