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20日晚間(當地時間)報導,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Donald Trump)使用其所屬慈善基金會中超過25萬美元的資金,以支付牽涉自家事業的訴訟和解金,恐怕已違法。

華郵報導指出,川普基金會(Donald J. Trump Foundation)花費25萬8,000美元以支付牽扯川普自家事業的訴訟案和解金。除了支付訴訟和解金外,川普基金會也曾在2007捐贈10萬美元給退伍軍人慈善機構,以此作為佛羅里達州(State of Florida)棕櫚灘市(Palm Beach)訴訟案的和解金。

該訴訟案因川普在其擁有的馬阿拉哥俱樂部(Mar-a-Lago Club)設立80呎(24公尺)高的旗桿,超過當地法規最高42呎的規定,被裁罰12萬美元。隨後,川普不服而提出告訴,最終棕櫚灘市同意放棄罰款,並以川普向退伍軍人慈善機構捐款作為法律和解。

除了大筆金額從川普基金會流出外,該基金會在2013、2014年也都陸續有小筆金額支出。2013年基金會挪用5,000美元買廣告,用於川普所擁有的連鎖酒店上,2014年則是在慈善募款會上,花費1,000美元購買自己的畫像。

由於美國法令禁止非營利組織的領導者挪用善款,運用在自己或自家的事業上,使其受惠獲利,因而川普此舉恐怕已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