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意識:中共從民族治理走向跨境威懾

頃聞,中共即將於2026年7月1日施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表面上是以「促進民族團結」為立法目的,實際上卻反映習近平時代國家安全法制的進一步擴張;因為,該法不只是處理中國境內少數民族事務,更把民族團結、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反分裂、反外部干涉等連結起來,並將民族政策、意識形態、網路言論與對外政治鬥爭等面向納入同一套治理架構。

此外,這項法律最值得注意之處,不在於中共是否會立刻逮捕境外批評者,而在於它建立了一種「法律化威嚇」機制;因此,中共不一定需要對每一位台灣人、日本人或海外華人執法,只要讓外界相信只要批評中共民族政策、支持台灣,以及聲援新疆西藏香港,都將追究法律責任,就足以產生自我審查效果。這正是中共威權法制最典型的控制型功能,也凸顯出所謂「中共法律」,不只是審判工具,更是政治控制與心理壓迫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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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條文:第63條是域外管轄的關鍵

本法最受爭議的是第63條,該條規定中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一旦有針對中國進行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等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代表中共將民族問題的管轄範圍,從「境內治理」擴張到「境外箝制」。

然而,此法律條文本身並未載明「在台灣罵中共就是犯罪」,至於媒體標題雖有警示效果,但從法律分析來看,真正問題在於用語高度模糊,有如:何謂「破壞民族團結」?何謂「製造民族分裂」?批評新疆再教育營、西藏宗教政策、蒙古語教育限制,或支持台灣國際參與,是否會被認定為破壞民族團結?因為法律沒有明確界線,中共執法機關便擁有高度裁量空間。

因此,中共法律風險不在於所有批評中共的人都必然入罪,而在於中共可依政治需要選擇性執法。其中,對一般台灣民眾而言,若未進入到中國、香港、澳門,當然被捕的可能性極為有限;但若未來赴中旅遊、經商、轉機、參展、任職,相關言論紀錄就可能被列為盤查、拒絕入境、行政拘留或刑事追訴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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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脈絡:中共「長臂管轄」正在制度化

這項法律並非孤立事件,而是中共近年國家安全法制擴張的一環。從《香港國安法》到《反間諜法》修訂,再到《反外國制裁法》與數據、保密、網路安全相關規範,中共逐步建立一套以國家安全為核心、以域外管轄為手段、以模糊罪名為彈性的法律體系。

其中,《香港國安法》第38條已經載明,即使非香港居民,在香港以外被認為針對香港實施危害國安行為,也可能適用該法;而此次《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63條,則把這種模式延伸到民族、宗教與分裂議題。易言之,中共正在把「境外批評中國」,逐步轉化為「境外危害中國安全」的法律論述。

所以,這種法制設計包藏著三個政治控制功能:一則是,對內宣示政權強硬,強化習近平對民族問題與意識形態的絕對控制;二則是,中共對外嚇阻海外華人、學者、媒體、企業與政治人物,降低其批評中國的意願;三則是,中共為未來個案執法預留法律依據,一旦需要報復特定人士或組織,就可從既有法條中找到理由。

對台影響: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認知作戰

對台灣而言,這部法律的戰略意涵尤須吾人警覺,因為中共長期把台灣問題納入「國家統一」與「反分裂」框架,如今又把「民族團結」與「境外責任」連結起來,等於進一步擴大對台政治言論的壓迫空間。

所以,未來台灣政治人物、學者、媒體工作者、民間團體與網紅等,凡涉及批評中共民族政策、支持台灣主權、聲援新疆西藏香港,或反對「中華民族共同體」論述者,都可能被中共輿論與法律系統扣上「分裂國家者」與「破壞民族團結」的帽子;即使中共無法在台灣直接執法,也能透過發布制裁名單、拒絕入境、威嚇家屬、影響商業往來、操作統戰媒體等方式,製造壓力與威懾。

當然,這正是中共認知戰的核心,因為它不一定要讓台灣人相信中共法律有效,而是要讓台灣人擔心「講了會不會有後果」;只要公民社會開始自我審查、學界避免敏感研究、企業不敢表態、媒體降低批判力,中共就達到部分戰略目的。

對外衝擊:置身投資中國風險再升高

對外國企業而言,此法未必直接規定外企不得撤資,但它提高了中國市場的政治不確定性,因為企業若涉及新疆供應鏈、人權查核、宗教自由、少數民族勞動權益、台灣標示或香港議題,都將被中共官方認定為「抹黑中國」或「破壞民族團結」。如此,這將使企業面臨雙重壓力,就是在民主國家必須回應人權與合規要求,另在中國市場又將被政治化追責。

因此,此法將進一步推升「對中投資成本」,而這裡的所謂成本不只是稅務、勞動或物流成本,更包括法律風險、聲譽風險、資料風險與人身安全風險;至於外企過去評估中國,多半重視市場規模;而現在則必須把政治安全與法制的不確定性,被迫納入企業投資核心判斷。

綜合結論:這不是單一惡法,而是中共威權治理外溢

綜上,此次中共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真正意義,不只是民族政策法制化,而是威權治理向境外延伸;並把「中華民族共同體」從政治口號轉化為法律義務,既把「反分裂」從國內治理擴張為跨境追責,也把「批評中國」逐步包裝成「破壞民族團結」與「外部干涉」。

台灣必須清楚認知,此種法律未必每天執法,但會長期製造寒蟬效應。因此,台灣身為民主社會的重要成員,當然不能因恐懼而沉默,也不能因情緒而誤判;而正確作法是強化風險教育、提醒赴中港澳人員注意言論與數位足跡、建立學術與媒體支援機制,並與民主盟友共同揭露中共長臂管轄的威脅。

關鍵所在:中共最想塑造的是,只要一經恣意立法,全世界都要噤聲:而台灣最需要守住的是,我們的言論自由、學術自由與國家主權,不能因中共單方面制定的威權法律所綁架。

作者:國安戰略學者 陳文甲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