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沒有局外人,但當我們的教育行政體制,習慣用「威權施壓」取代「法治調查」時,受害的不僅是孩子,更會將無辜的基層教師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
近日,筆者高度關注一起新北市立三民高中畢業學生向地方法院提起之國家賠償訴訟案件。據了解,這起案件源於2024年該校體育班教練疑似過度管教與體罰,導致學生身體受傷。然而,令人震驚與不捨的,並非僅是傷勢本身,而是該校行政當局在面對危機時,所展現出那令人窒息的「蓋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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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校提交給法院的民事答辯公文書,校方行政當局竟然自承:在事件發生當日下午,校長即知悉教練與學生之間發生嚴重管教衝突與傷勢,但校長第一時間的抉擇,卻是親自召集並主持了所謂的「調解會議」,在校內火速對受害學生及家長展開協調,要求雙方握手言和、繼續訓練,並在多年後的法庭上,以此宣稱雙方當初早已「和解」。
筆者必須誠摯且沉痛地指出:縱使校方事後宣稱當年有依規定按下校安通報鍵,但從其後續的實質處置方式來看,這種通報也早已流於形式,徹底違背了兒少保護的法治精神。這種利用師長威權、在資訊極度不對等情況下進行的私下私了,對受害學生而言,根本不是對等的調解,而是被迫吞下息事寧人的「行政封口令」!
這場看似「圓滿」的校內和解,不論校方當時有無如實做校安通報,都坐實了以下兩大結構性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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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以「行政施壓」掩蓋法定調查程序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教師法》相關規定,校園疑似不當管教或體罰事件,絕非通報了事。通報的目的是為了讓主管機關與外部機制介入調查、保護兒少,法律從未賦予學校首長「只要私下逼迫雙方和解,就可以取代法定調查」的裁量權!該校行政團隊以威權施壓的私下了結,取代了應該啟動的「校事會議」法定程序,是典型球員兼裁判的黑箱蓋牌。
第二,將通報異化為自我保護的「打卡工具」 如果學校一邊在系統裡通報,另一邊卻在校內搞私下和解、不讓外部公正的專業力量進來調查、釐清真相,那麼這樣的通報,不過是為了規避行政責任的「打卡自保」而已,完全失去了兒少法與教師法守護校園安全的初衷。
更令人痛心的是,校方為了在訴訟中證明這場「私下和解」的合法性,竟然主動聲請傳喚當時的基層班導師出庭作證,企圖將導師一同定錨在「知情且參與和解」的違法結構中。這印證了筆者長期的觀察:在崩壞的威權體制下,當風暴來臨時,掌權者(山大王)為了自保,隨時會把基層、年輕的新進老師推到第一線,去共同背負未依法通報的行政與社政懲處!有這樣的領導階層,我們如何期待校園能有明智、保護師生的決策?
當當初的蓋牌引發了如今的國賠訴訟,我們才驚覺:私下和解,從來沒有解決問題,它只是延後了核彈爆炸的時間。我們究竟該如何做,才能拆除這道校園黑箱的圍籬?筆者將在下篇,為大家提出根本的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