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台北市政府在8日的市政會議中,通過「台北市路燈桿張掛旗幟廣告管理辦法」,待相關公告程序及議會審議通過後,北市府最快將在4月底針對所有公有路燈桿的廣告旗(俗稱路燈旗或羅馬旗)進行分級收費。

台北市政府8日召開市政會議,會中通過「台北市路燈桿張掛旗幟廣告管理辦法」,目前,6都中只剩下北市張掛路燈廣告旗尚未收取費用,其他5都均須收費,因此,為落實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往後業者欲申請張掛旗幟,都必須繳交費用。

環保局指出,收費標準將採分路段、分級的方式進行。在一級路段的95處,包括仁愛路、信義路、忠孝東路等,每組收使用費200元;在二級路段328處,如水源路等小型路段,每組則將收費100元。至於保證金方面,不分路段,一律皆為200元。

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透過收費機制,將能夠落實使用者付費,除了可促使社會資源有效分配外,也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此外,還可增加市庫收入。市府預估,收費後,每年將可增加市庫收入約2000萬元。同時,市府也指出,透過保證金的機制,也可讓管理手段更加多元且完善。

至於在施行時間點上,市府預估,最快將在4月底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