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監察院張博雅要求儘速處理監察院第三、四屆未結之案件,監委王美玉、仉桂美7日發出聲明痛批張博雅此舉,有行政干預委員獨立行使職權之嫌。王美玉還透露,光是上周召開的財經委員會、內少委員會卻變成清倉結案大會,其中一天提出的結案案件有28件。

前監委李復甸6日在中國時報發表「監察院倒店清倉大拍賣」指出,監察院以「盡速有效處理本院第三、四屆,調查意見函請改善及糾正未結案」為名,張博雅院長下令把前兩屆查過的案都清倉結案,引發反彈。調查官不敢違抗院長命令,為了卸責,簽結報告上乾脆劈頭就寫「105114日奉院長核定……辦理。」

李復甸表示,前兩屆監委還有許多外界矚目的案件,行政院尚未改善,譬如美河市案、大巨蛋案、高鐵案、濫建蚊子館案、老舊橋樑維護案、監察院焚毀檔卷案、后豐大橋墜橋案、邱和順案、雲豹甲車採購案、將領調動頻繁案等,諸多案件非但對社會影響重大,且有案件還在大法官受理釋憲中。「結案後,若適用一事不再理的原則,尚未改正就結案,等於放生。」

李復甸還舉例,江國慶案在民國8510 15 日,江父向第二屆監察委員提出陳訴,歷經三屆,到第四屆時,方由馬以工、沈美真、楊美鈴提出翻案,洗刷已被槍決江國慶的冤屈。

對此,現任監委王美玉、仉桂美7日接力痛批,張博雅此舉,有行政干預之嫌。他們指出,今年1月中旬由張博雅發出對已卸任委員的調查報告,全面檢討結案的簽文,他們事先都不知情,他們是在一份文件的附件中意外發現,因此分別在委員會表達關切並討論,委員紛紛要求院方說明。因為事涉行政權是否干預委員獨立行使職權,們強調,應該在談話會、院會中公開討論。

王美玉等監委還指出,上周二多位委員當面再向張博雅表達這個做法不妥,要被檢驗,但仍無法阻止監察院全面結案的動作。不應該結案而被結案,會被質疑有吃案之嫌。事實上,上周召開的財經委員會、內少委員會卻變成清倉結案大會,其中一天提出的結案案件有28件。

王美玉表示,在震驚中,們才發現,原來監察院的委員會奉命發文給所有的調查官,問他們是否結案?這種做法,調查官能不提出結案嗎?難怪調查官人心惶惶,擔心不結案有考績問題,對內已形成寒蟬效應。對外的挑戰更大,監察院的簽文要求3年結案為原則,有委員就問,如此一來,行政機關只要拖過3年就過關了,監察權還有用嗎?

王美玉表示,更可議的是,委員會根據張博雅的簽文,發文給調查官詢問是否結案的公文,連委員會的召集人都不知道,行政介入至此,實在令人遺憾。從張博雅批可的簽文,到委員會發給調查官結案的公文,在在涉及監察權的行使,但作為監察委員,們都沒被告知。事後發現也阻擋不下,連要求在公開會議中討論也未見安排。因此我們要說這件事情,監察院是錯了!是黑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