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提案,廢除機關、學校懸掛國父遺像,引發眾議,意外挑動國民黨黨主席補選敏感神經,老共也來參一腳,讓單純事件複雜化,雖然蔡英文主席出面暫停這場「議論紛紛」。如果通過修法,其實對兩岸三黨都是利多,卻因意識形態造成三輸。

國徽國旗法於民國17年立法,當初只是標示國徽國旗等樣式與尺寸,國民黨「轉進」台灣之後,在白色恐怖時期,強調國家、領袖、主義的威權統治,需要個人崇拜,民國43年修改國徽國旗法,新增加第6條,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軍事部隊,應於禮堂及集會場所之正面中央,懸掛國旗於國父遺像之上。如管碧玲委員臉書發言,不必放孫文的遺像,也是讓中華民國體制的祖宗牌位,回歸原貌,就是民國17年原始的國旗法「國旗+國徽」。或許高志鵬委員在提案上斟酌一番,由「恢復」替代「廢除」也可以達到一樣效果且不會引發爭議。 

這類的爭議,其他國家也常常發生,例如日本,日本原本沒有法律規定什麼是國旗國歌,雖然在戰後日本教育部都有行政指導要公立學校在典禮場合升國旗唱國歌,不過不少左派教師(教師組合)堅持不從,認為日本國旗國歌代表二次大戰期間的天皇專制,因此左派教師嗆教育部根本不存在你們所說的國旗國歌。這種糾紛一直持續到90年代,1999年2月廣島縣有個高中校長因為校內教師反對和教育部要求升旗,最後導致自殺。因而1999年8月迅速通過國旗國歌法化解糾紛,該法內容只是國旗是日章旗,國歌是君之代,但並沒有規定學校或機關一定要升旗唱歌。立法也是解決分歧的辦法,但不合時宜的法令更應該修改。 

孫中山小時候就打破神像,破除迷信與偶像崇拜,如今他死後被他的信徒用他不喜歡的方式對待,孫文地下有知一定也支持高志鵬提案恢復國旗法。其次減少是意識形態的圖騰,也降低國民黨內省籍的分歧,不幸的是,此事被刻意操作,加深國民黨內部的對立,不利國民黨轉型為民主政黨,只會讓國民黨更加擁抱威權的意識形態。

再者中國官員來訪,因為中國的史觀,中華民國已經滅亡,且承認中華民國存在就是兩國論,被拜會機關都需撤移國父遺像與國旗,這些做法已經違法(國旗法)且引發台灣人民觀感不佳,如此修法,可以讓這些機關不違法移開國旗與國父遺像,也避免中國官員尷尬。 

很多議題需要時間醞釀,等待塵埃落定,更清楚來時路,不要太急於下定論,台灣擁有很棒的議題討論空間,百花齊放、百家齊鳴。台灣政治處於轉換期,無論是政黨輪替或國民黨黨內權力競爭,而在此時間點上高志鵬提案,當然容易引發批評與被政治操作,但此議題經過這段時間討論,讓國人有更多複習「歷史」的面向與瞭解。

作者:洪耀南(智慧交易所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