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Apple)25日正式向法院提出回應,促法院撤回協助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解鎖恐怖攻擊槍手iPhone手機的命令,並稱當局是透過法院尋求「危險權力」;並指政府對蘋果的要求「形同為緝捕嫌犯迫使迫記者發布假新聞」。

美國加州洛杉磯地區法院法官皮姆(Sheri Pym)先前曾向蘋果要求,提供調查員「合理的科技協助」,破解2015年南加州槍擊案犯罪嫌疑人法魯克(Syed Farook)所擁有的iPhone 5C中的個人資訊。對此,蘋果公司執行長庫克(Tim Cook)隨即以個資安全為由,發出聲明向法院回絕。

BBC報導,針對協助FBI解鎖手機的命令,蘋果25日正式向法院提交文件,表示執法當局要求解除手機密碼鎖的命令是想要取得「危險權力」,且此舉違反了相關憲法權利。

蘋果向法官皮姆提出的備忘錄中指出,聯邦政府「踐踏」蘋果依法擁有的權利。文中稱政府要求蘋果製造出目前不存在的軟體,削弱蘋果加密系統的安全性,以便FBI破解。

對此,蘋果表示,「從來沒有法院為取得個人資料,而強迫一家公司去削弱安全保護。」更批評當局透過法院尋求危險的權力,「形同為緝捕嫌犯而強迫記者發布假新聞」,或要求軟體公司在顧客電腦中植入病毒,以便政府監控,言詞相當嚴厲。

先前,美國聯邦調查局和白宮曾表示,這項要求僅限於「1部iPhone手機。」法院判決中也指出,蘋果可要求政府對新軟體製作成本付費。不過,蘋果駁斥,若公司做出FBI要求的軟體,「恐怖份子與駭客會將此程式視為至寶,並試圖竊取」。此案將在下個月開庭。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