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反應,到餐廳點用腐皮等相關菜餚時,餐廳卻未揭露腐皮是否為基因改造食品,連鼎泰豐、六福客棧、京星等知名餐廳,在詢問之下才知道,店家大多仍使用基因改造黃豆。對此,食藥署20日強調,基改標示規定於12月31日實施,未來店家販售豆漿、豆花、腐皮、豆腐等相關製品時,都必須標明是基改食品。

豆類製品在台灣十分普及,不過,並非所有民眾都清楚得知,自己吃的究竟是否為基因改造食品。有民眾到鼎泰豐吃飯,一問之下才知道,自己吃的都是基改油豆腐。鼎泰豐則解釋,因國內找不到非基改黃豆,油豆腐細粉是委外製作,鼎泰豐7月才推出自行研發的非基改黃豆腐皮,成本也隨之提高。

而京星港式飲茶也指出,因國內買不到非基改黃豆,所以店內的腐皮捲是用基改黃豆製成;其他餐廳則抱怨,非基改黃豆不好買,且若使用非基改原料,成本也會隨之提高,「消費者能接受嗎?」

對此,食藥署表示,今年5月29日已預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之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規定」草案,規定具營業登記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之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者,應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字樣,預定於12月31日實施,現正辦理法規公告的行政作業,未來餐廳若販售使用基因改造食品原料製成之豆漿、豆腐、豆花、豆乾、豆皮、大豆蛋白製得之素肉產品,皆須明確標示基因改造食品資訊。

食藥署重申,除了餐廳是從年底開始規範,現行辦法規定,不論是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或散裝食品,只要含有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應依規定期程標示;至於餐廳、小吃店等,未來販售之食品中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應依相關規定標示,如未依規定標示或有標示不實之情形,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令業者限期改正,並處以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