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季節到,許多學校安排學生前往廟宇拜拜,即使學校的方式是採取自由參加的方式,但進行的時間卻是在學生上課的期間,這樣的教導明顯違背憲法所賦予宗教自由的權利。

學校應該尊重學生有各種信仰不同的權利,基於教學的理念,在校時間應以教學為重才是教育部所認同的教學範圍!

學生們、家長們若有各自的宗教信仰,是個人的事,祭拜也應是個人進行,若要在上課時間內,應該由各家長以請假方式進行,不應該由學校、師長們帶領,若學校師長引導大家以這樣的方式來求得好成績...,明顯違背教學的意義,變相鼓勵學生們不用靠自己努力、可以藉著倚靠鬼神的力量!

學校師長對學生的教導,常鼓勵學生們不要「臨時抱佛腳」,但面對考季竟然安排學生到廟裡參拜,以求取好成績,這更是以身作則的錯誤教導,令人費解!論語也這樣說:「子不語怪力亂神」,連孔子都教育弟子們,對於鬼神要敬而遠之,君子當正道在心。 如果自己不以正念做主而去崇拜鬼神,那就要為鬼神所制。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