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日本的《週刊文春》雜誌刊登了一則報導,標題是「前日本經濟新聞的記者是AV女優」,引起一場不小的騷動。多數人對這則報導抱持了批判的態度,認為「難道AV女優就不能當記者嗎?這分明是職業歧視」!

但是,我覺得以職業歧視來質疑這篇報導並不恰當。當然,「職業不分貴賤」是一種理念。可是實際在這個社會上,的確存在一些從法律上來看並不違法,但在倫理道德上卻是灰色地帶的職業。例如,未經行政許可就借貸金錢就屬於這一類。

而演AV一事何嘗不是游移在灰色地帶的職業呢?日本的狀況與台灣不同,並不會禁止AV業,所以,這位女記者在日本演AV為工作並獲取報酬的權利是得到保障的,員警不會因此逮捕她。雖然如此,但在眾人面前毫不避諱的明言「我是AV女優」又屬另外一碼事。

「鈴木涼美」她曾是日本知名報社《日本經濟新聞》的記者,同時也是個年輕的社會學者。去年6月,她出版了《AV女優的社會學》(青土社)一書,內容深受各界的好評,還獲得不少的獎。如果仔細閱讀的話或許不難發現一些蛛絲馬跡,除非作者本人可能親身體驗過當AV女優,否則一般人很難寫出這樣的作品。可是關於這一點,她在書中完全沒有提及。

有些人會在書裡介紹自己採訪和調查研究的具體過程,當然也有人不會寫明,基本上這是作者個人的自由,明確寫清楚的好處是容易說服讀者,獲得信賴。另一方面也有人主張,這與作品本身的品質並無關係。因此,她在書中沒透露自己演過AV的這段經歷本身並不存在任何問題。

這本書獲得很高評價,但並沒有暢銷到在日本全國上下皆知的程度。所以不難推測,《週刊文春》也許正是出於這一點,所以選擇特別強調她曾經是「日經記者」的身份,並非是另一個社會學者的頭銜,而這篇報導利用在社會觀感上對記者和AV女優的巨大反差成功地製造了話題性。

關於這一點,無疑反映出了AV女優的社會地位之低。在日本,演AV本身並不犯罪,但卻包含了要付出一定的代價——20來歲沒什麼學歷和工作的年輕女性,演一部半小時就拍完的AV,就能獲得100萬日元左右的報酬,如此不費吹灰之力就賺進大把鈔票,這意味著本身要背負性產業工作者的惡名。如果是我知道了自己女兒去演AV的話,會氣得發瘋並拼命阻止她。

對此,她本人也在這次的風波中發表了這樣一篇頗有深意的文章。簡單說就是她對《週刊文春》的報導,在某些部分上表示出了一定的理解:「圍繞AV女優的負面印象若能夠完全抹消的話,那她們的金錢報酬將會暴跌。我在21歲時領到的一部片子80萬日元的薪水裡,應該是包含了對於10年後我31歲時被《週刊文春》爆料而惹得母親大發雷霆的風險補償。」

而且一般在日本企業裡不允許員工兼副業,要在公司以外從事臨時性工作的話,得有上司的許可才行。就拿我來說,要在《朝日新聞》以外的地方寫稿時,必須要提交給上司一份A4紙的申請書。換句話說,那位日經記者肯定不會跟上司說「接下來我得趕去拍AV了」吧。當然用藝名的話一般不會暴露。從這個意義上講,作為普通白領的她確實違反公司規定了。

另一方面,媒體也分很多種類,報導這則新聞的雜誌《週刊文春》的讀者群基本上是以男性白領們為主,擅長曝光政治家、明星、社會人物或企業的醜聞、秘密等,發行量多達50萬冊,是很有影響力的週刊。用中文講或許可以定位為「八卦雜誌」,但有時它也發揮著實現社會正義的作用,如揭發那些報紙上無法搬上檯面的話題,引起社會的廣泛討論。

若是日本的知名報社,日本全國的發行量相當可觀,但報導內容上的限制也不少。例如,議會上會把報導拿出來議論,學術論文的參考資料裡也會被提及。可是,讀者們的好奇心光靠這樣的報紙是不會滿足的,想更直接地瞭解別人的失敗經歷、探尋秘聞八卦的讀者就去看《週刊文春》這類雜誌,同時它又可以深入追蹤一些敏感題材,對社會來說存在著一定的必要性。

媒體報導不是對政府唯命是從、也不是為了爭取國家利益,雖然部分是顧及商業利益,但是部分則是為了實現社會正義而往往伴隨很多棘手的問題,有時候確實承擔了社會系統中的「公共性」的成分。

《週刊文春》把AV女優的「真實身份」聚焦在「日經記者」上,而非優秀的論文作者,以「日本社會深得信賴的著名媒體‘日經’聘用了AV女優」的議題來吸引讀者目光。當然,所謂「翻舊賬當眾曝光」當事人肯定不好受,過去是過去,現在是現在,但是如果所有人都覺得演AV這件事稀鬆平常再普通不過,那這樣的社會價值觀也真的會讓人擔憂不已。為何在當今的社會道德上依舊將AV或者說性產業視為灰色地帶呢?這是有其道理的,若是這條底線崩潰的話,社會本身將陷入道德風險。

這次「日經記者是AV女優」的新聞所引發的思考實在是不少。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還真得感謝《週刊文春》拋出了一個很好的討論話題。

作者:野島剛(朝日新聞原駐台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