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2)日上午審查《水土保持法部份修文修正案》,農委會表示修法只是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己去劃定「特定水土保持區」,但崩塌地、土石流、山坡地都沒有開放;但多位立委仍質疑該法案大幅縮減保護區範圍,從現在205萬公頃保護區範圍,縮為33萬公頃,為財團開發開方便之門。會議最後決議暫緩審議該法、召開公聽會及座談會尋求修法共識。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上午審議《水土保持法部份修文修正案》,同時,立院門口也有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10多個公民團體抗議,認為通過修法將衝擊台灣水庫集水區安全,會讓更多開發行為進入水庫集水區,影響水資源安全,而反對農委會修法。

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於委員會中表示,目前水庫集水區面積有205萬公頃,佔台灣土地總面積57%、台灣山坡地的78%;但現行規範劃定執行有困難且常遇居民反對,導致全台63座水庫中,只有烏山頭水庫和白河水庫納入「特定水土保持區」,其餘的都沒有劃入。農委會修法只是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己去劃定,但崩塌地、地滑、土石流、山坡地陡峭、危害公共安全的土地,尚未開放,仍在管制範圍內。

不過,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卻指出,「特定水土保持區」保護範圍將由原本的205萬公頃,縮減為33萬公頃,等於大幅開放其他土地均可開發,會引發外界反彈和質疑。丁也批評,農委會連放寬範圍多少、放寬標準、原則、比例都沒有,要怎麼放寬?

台聯立委賴振昌則說,很多建商都標榜「水岸第一排」,該法一旦修正通過,建商、飯店業者都可沿水庫邊開發,這樣的修法有必要嗎?台聯立委葉津鈴更批評,修法將縮小管制範圍,等於讓財團可開發,她要農委會「不要遷就財團啦」。


由於歧異過大,所有立委都支持暫緩審議。會中通過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臨時提案,指《水保法修正案》開放範圍過大,加上《國土計畫法》尚未完成三讀通過,應待《國土計畫法》完成法律程序後,再審議《水土保持法部份修文修正案》;另請農委會邀集專家學者與環保團體召開公聽會及座談會,尋求修法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