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外界擔心示範區創新教育政策沒有退場機制,教育部代理部長陳德華昨(4)天在「Online第2發」溝通會上表示,若計劃執行與原來規劃的不同,教育部可以要求退場;高等教育在自經區是採取試點模式運作,而且經過教育部相當嚴格的審核後,才選擇優質的國際合作模式做試點。屏東科技大學校長戴昌賢則補充,「市場機制就是一個最好的監督機制」,如果課程沒有規劃好、濫用經費,招收不到學生就做不下去。

國發會昨晚舉行「Online第2發」,示範區最後一場深度溝通會,教育部代理部長陳德華親自說明自由經濟示範區內主要的「教育創新」政策、回應網路媒體沃草的提問。陳德華在會中不斷強調,高等教育在自經區是採取試點模式運作,而且經過教育部相當嚴格的審核後,才選擇優質的國際合作模式做試點。他也認為,對國內的高等教育而言,經過部分鬆綁試驗後,可參考成功實行的部分修改現行的《大學法》和《私立學校法》,進而讓台灣趕上大學自由化的世界趨勢。

除了陳德華等教育部官員外,會中一同出席、並為政策背書的還有台北醫學大學校長閻雲、屏東科技大學校長戴昌賢、成功大學副校長蘇慧貞、輔仁大學國際長侯永琪等高教人士。由於媒體提問尖銳與時間受到限制,現場氣氛幾度緊張,與會者與主持人適時補充說明,緩和現場氣氛。

陳德華說,若要提升國內高等教育的競爭力還有品質,從外國的例子看來,必須引進國際之間的競爭、合作關係。他舉例,像是日本、韓國、香港,都引進歐美高教中先進的研究成果、資源、還有經營管理模式,目的皆是為了帶動國家整體高教發展。而陳德華也認為,政府減少管制、讓大學更加自由化,皆是全世界的共同趨勢。

網路媒體沃草首先質疑,自經區特別條例有可能會架空台灣原來的《大學法》或《私校法》,「例如說人士聘用的鬆綁,學術主管和教授沒有任何任期、退休年齡的限制,這就與大學法第13條相互違背。」,而教育部不先從修改現行法規下手,卻必須要把高教納入自經區的特別條例當中才能鬆綁的原因何在?

陳德華對此解釋,如果在自經區的合作模式是以外國大學為主體,就必須尊重國外大學的制度、尊重其他國家內部法規運作;而若是以國內大學為主,在自經區設立的分校或者獨立學院,則會依照國內相關的法令來處理,沒有架空的問題。

陳德華強調,高等教育鬆綁是必然要走的路,「如果所有的東西還是都回到防弊的話,都不要走了」;他強調,教育創新是希望有新的思維進來,但這些新的思維不是漫無限制,一定是經過嚴謹的審核的機制來決定,但「如果要把各種可能的狀況都先設定進來,那就不要玩了」。

陳德華補充,如果直接修改《大學法》、《私校法》,才是所謂的全面鬆綁,反而會引起外界更多疑慮,所以教育部才藉由自經區特別條例,採行試點方式,限制在特定範圍內開放國外大學來台,「這樣如果沒有大家擔心、疑慮的那些問題產生的時候,修《大學法》跟《私校法》就屬於第二階段」。

隨後,沃草也拋出教育部在教育創新評估報告中提及,將高等教育納入自經區後,能夠有效「提升校務經營效率、達到高教自由化目的」議題,希望教育部能具體說明,現行教育法規下,校務經營所遇到的明確問題。

提問才結束,剛就任大學校長的戴昌賢就主動跳出來解釋,台灣的高教相關法規有太多限制和保障,造成校方若要增聘、解聘老師的話,「非常難做」。戴昌賢表明,他認為如果單單就師資管理面向而言,在自經區條例下比照國外的法規開放,對校務經營會更有效率。「新加坡的南洋理工大學,有一年排名掉到一百多名,它的做法是,解聘了一半以上的老師,然後再聘新的老師,它現在的排名是全世界42名。你知道,這個台灣做的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