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罷團近日推出文宣及看板,卻遭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指稱霸團變造自己的形象照片,擅自製作不實文宣進行宣傳,因此,萬美玲相罷團提出侵害肖像權告訴。對此,罷團「萬罷了沒啦」今(3)日表示,萬美玲的行為是司法迫害,恐嚇志工、箝制言論自由。
反共護台志工聯盟今日也召開「要告一起告!譴責藍委鬼扯肖像權威嚇公民噤聲」記者會,嚴正譴責萬美玲濫用法律區解肖像權的惡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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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美玲昨(2)日在臉書指稱自己的形象照片遭變造,製作成不實文宣並於網路及媒體刊登轉傳,試圖誤導民眾投票。她表示,已正式委任律師蒐證,依法向檢警調機關提出告訴,並提出民事求償,要求停止相關侵權與違法行為及下架非法文宣與廣告。
罷團「萬罷了沒啦」指出,符合以下三項要素,則受言論自由之保障:對象是否為公眾人物、製作肖像有無公益性質,及使用肖像手段是有無必要性,而以上條件萬美玲皆符合,因此在文宣的使用上並無不妥,將不會屈服於惡勢力。
對於萬美玲卻利用司法手段威嚇罷團、打壓志工,「萬罷了沒啦」也質疑,身為立委難道不該接受民意的監督,更直言萬美玲應檢視自身的表現,而非動用司法資源對付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