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方法院今(28)日針對大統假油案召開審理庭,被告高振利雖然承認混油及添加銅葉綠素犯行,但認為僅涉標示不實,並不承認犯下詐欺罪。辯論終結後,檢方認為高振利犯後態度不佳,向法官求處有期徙刑20年,審判長則諭知12月16日宣判。

大統長基公司今年8月遭檢舉在商品中用低成本食用油混充,並加色素調色,旗下有近60件產品遭到查封,彰化衛生局也開罰高達近3千萬的罰單,而檢方也在上個月25日快速偵結起訴,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及涉及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大統長基公司董事長高振利、調配室課長溫瑞彬、員工周昆明等人。

彰化地方法院今日召開審理庭,被告高振利、溫瑞彬和周昆明等3人都到庭應訊,在法庭上辯論時,檢方指出高振利先前曾表示大統只有他一人獨自經營,但是事後發現高振利也將其妻與小舅列入大統資遣員工名單,明顯與高振利說法不符,且刻意欺騙法院,犯後態度不佳。

而高振利一開始則聲稱妻與小舅只是到工廠「看一看」,有領車馬費,後來才又改口有領固定的錢。

高振利在辯論過程中不斷向法官強調,他很有誠意要解決善後問題,並打算賣掉公司資產進行賠償。高振利的委任律師也說明,計劃動用銀行帳戶現金作為員工資遣、退休金以及盤商的賠償,其它不足的部分,則準備賣出高振利名下的2筆土地補齊。

此外,高振利也多次向法官強調他沒有涉及詐欺罪嫌,他表示大統油品賣得很便宜,許多產品都以低價賣出,幾乎沒有利潤可言。最後檢察官認為高振利涉犯9罪,具體求刑20年,彰化地院預定12月16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