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李登輝與國民黨前「大掌櫃」投管會主委劉泰英,被控侵占國安密帳2億5000萬元,2人前年遭特偵組依貪污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審理2年後,今(15)日下午4時宣判,李登輝獲判無罪;劉泰英則依侵占罪被判刑2年8月,並褫奪公權3年。對於法院的宣判,李登輝將在傍晚6時親自出面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李登輝與劉泰英今天都未出庭聽判,僅委託律師顧立雄、陳松棟到庭。在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後,顧立雄也特別呼籲特偵組不要再上訴。

李登輝被控在1994年訪問南非時,從國安局「奉天專案」密帳挪3億餘元金援南非,後來外交部歸還國安局款項,李、劉私挪2億5000萬元轉供台綜院使用,2人被特偵組依貪污、洗錢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