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4)日通過「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從民國103年至108年共6年編列600億治水特別預算。不過,據經濟部次長杜紫軍表示,600億經費得由「舉債籌措」,即舉借債務或由政府出售所有股份的方式籌錢,至於實際執行則由財政單位以分年編列的方式進行調度。

行政院長江宜樺在院會中表示,8年1160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將於今年底執行完畢,但今年8月底,康芮颱風在中南部仍造成淹水災情,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南部5首長極力爭取編列後續治水預算,今天總算有著落,但在政府財政困窘的情況下,該筆特別預算仍將以「舉債」方式籌措。

此外,江宜樺指出,他日前已責成副院長毛治國擔任召集人,成立水患治理檢討專案小組,徹底檢討過去8年計畫執行成效,並從「國土防災」、「綜合治水」、「立體防洪」、「流域治理」等面向,提出下一階段的治水計畫,再據以籌措相關經費,讓編列的經費都能花在刀口上,發揮最大效益。至於今天通過的「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即為政府推動下一階段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及編列預算依據。

另據經濟部長張家祝今天在立法院表示,行政院重視治水相關問題,認為簡單修正部分條例,不能夠完全解決水患問題,因此,才另擬「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預計1週內可送入立法院。

立法院將俟行政院版本送進立法院後,27日排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