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黃世銘私下要求特偵組檢察官整理資料、讓他過濾,還提及有些不能給律師看等談話,民進黨立委邱議瑩、陳其邁、高志鵬今(6)日痛批,黃世銘已經涉嫌刑法串證、滅證,北檢應該展開行動,立即收押禁見。

最高檢察總長黃世銘4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備詢休息時間,透過手機聯絡特偵組發言人張進豐,可能因為桌前麥克風忘了關,談話內容被立法院委員會即時錄影系統錄進,被立委邱議瑩助理在辦公室從影音系統聽到。

在這通2-3分鐘黃世銘打給張進豐電話裡,黃要求特偵組的檢察官們「今天就全部把他們mail過去,我再來過濾,過濾,有些要列印出來給律師的,給律師看,有些不能給他看,我再來過濾一下」。

對此,立委陳其邁質疑,黃世銘還在利用總長職務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北檢應該要立刻將黃世銘收押禁見。他說,檢察官楊榮宗、鄭深元在北檢偵辦時,是共同被告,現在是證人。黃世銘天天在特偵組跟他們兩人見面,「見面之頻繁,串證之方便」,黃世銘才會有恃無恐?

黃世銘在電話裡也提到「只要跟這個案有關的任何資料,那個檔,我怕它這個檔,的這個這個...大家...會消失掉了,這個被抓...消失掉了就不好了」。

對此,陳其邁質疑,黃世銘提到「消失掉」是在暗示什麼?又哪些是不能給律師看的,他要先過濾?此外,壹週刊報導,黃世銘與總統馬英九間至少通過5次電話,他也要求兩人立刻公布兩人間的通聯記錄。

立委邱議瑩也指出,當初調查局長葉盛茂僅因為把情資給總統陳水扁看,就立刻被收押禁見,如果司法沒有兩套標準,北檢應該立刻採取行動。而不是如江宜樺所說的,黃世銘做這個動作是理所當然。她說,「黃世銘這顆毒瘤不去除,台灣社會不可能平靜」。

立委高志鵬也說,黃世銘此舉已非行政不法,而是刑事不法。涉嫌刑法第165條湮滅證據及第168條教唆偽證罪。黃世銘已經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湮滅偽造證據,應該立即收押。

黃世銘指使特偵組準備訴訟資料電話譯文

地點:紅樓302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2013年11月4日

11:02:37:(張)進豐兄啊,麻煩你通知那個,麻煩你通知那個,楊榮宗,楊榮宗,還有郭永發,還有李鴻維,蔡鴻仁,蔡鴻仁,還有誰,都有幫這個案子寫過資料的,李鴻維...蔡鴻仁...還有...誰?誰?(柯)宜汾也有寫過嘛,(柯)宜汾

11:03:09:請他們把他們寫過的那個檔喔,寫過的那個檔,寫過的那個檔,尤其楊榮宗最多啦,他那個,像上次寫的總統的報告啊,總統的報告啊,總統的一切,所有的資料,什麼外界質疑各點啊,外界質疑各點啊,楊榮宗這些幫我寫最多啦,那個總統的報告,要給總統的報告,還有外界質疑的各點啊,這個這個這個...還有這個...,那個移送那個,移送監察院,移送檢評會的那些報告啊,所有的檔喔,所有的檔都把它mail到這個,我有買一個隨身碟,容量很大的隨身碟,放在那個蔡幸媛那邊,蔡秘書那邊

11:03:51:所以請他們幾位喔,把他們所處理過所寫...,對,那個檔,將來我要過濾,要給律師的話我要過濾一遍,所有,所有都mail到那個,跟蔡秘書聯繫,我有,我有買一個隨身碟,我個人有買一個隨身碟,然後在上面建一個專檔,專檔,我現在要仔細來過濾,有些要可以給律師的,我再把它列印

11:04:12:對,所以說,每個人,楊榮宗啊,郭永發他們都有寫過,只要跟這個案有關的任何資料,那個檔,我怕它這個檔,的這個這個...大家...會消失掉了,這個被抓...消失掉了就不好了,所以說mail到那個...郭...那個蔡幸媛那邊,那邊有一個隨身碟,mail到那邊喔,請他們統整一下,今天就全部把他們mail過去,我再來過濾,過濾,有些要列印出來給律師的,給律師看,有些不能給他看,我再來過濾一下,吼,請你請你,麻煩你請處理一下,吼,好,謝謝謝謝謝謝

(譯文由邱議瑩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