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25)日決議通過,將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柯建銘自請立法院紀律委員會調查及處理案,列入院會議程,預計在下週二(29日) 行政院長施政報告質詢後處理。

針對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被指涉入司法關說案,民進黨黨團與台聯黨黨團今日在院會上共同提案,將柯建銘自請交付紀律委員會調查處理的案子排入討論事項,提案中並強調,馬英九和黃世銘以監聽譯文資料,片面指控王金平與柯建銘進行司法關說,基於行政及立法分權原則,為釐清事實,應交紀律委員會調查處理,紀律委員會在審查此案時必須同步上網並錄音、錄影,同時要給柯建銘充分的時間答辯。

民進黨團與台聯黨團上午在立法院院會提出增列討論事項7案,其中包括成立食品安全基金、凍漲10月電價、成立非法監聽調閱委員會、政府負勞保最後虧損責任、停建核四、黃世銘涉及監聽應立即下台、柯建銘接受紀律委員會調查等案。

根據立委行為法規定,立委不得受託對進行中的司法案件進行遊說;違反規定者,由紀委會主動調查、審議,做成處分建議後,提報院會決定。而紀委會可按情節輕重,罰立委口頭道歉、書面道歉、停止出席院會4次至8次,或經出席院會委員2/3以上同意,可停權3個月到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