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州上訴法庭第一庭昨(18)日裁准1群遭巴勒斯坦恐怖份子攻擊的以色列人及遺族在美國對中國銀行(Bank of China)提起訴訟,罪名是幫助哈瑪斯和巴勒斯坦伊斯蘭聖戰組織(PIJ)洗錢。
中國銀行以總行設置在北京為由,請求本案準據法採用中國法律,但紐約州上訴法庭第一庭並不同意。相反地,該庭裁定,本案將採用被害者家鄉的以色列法律。
28個在2004年到2007年間遭到恐怖攻擊的以色列受害者及遺族家庭指控,中國銀行從2003年起替哈瑪斯和巴勒斯坦伊斯蘭聖戰組織轉了幾十筆帳,金額約達數百萬美元。
哈瑪斯和巴勒斯坦伊斯蘭聖戰組織在伊朗和敘利亞的領袖透過中國銀行在美國的分行,把錢轉到這些組織在北京的某個帳戶,然後再把這些錢轉帳到加薩走廊和約旦河西岸的哈瑪斯和巴勒斯坦聖戰組織幾位首領的帳戶,用來發動恐怖攻擊。
以色列反恐官員在2005年4月曾與中國公安部和中國人民銀行官員交涉,要求他們制止中國銀行繼續為哈瑪斯和巴勒斯坦聖戰組織轉帳。然而,中國銀行仍舊持續提供這些恐怖組織洗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