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案今(22)日在濟南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據濟南中院官方微博的文字報導,薄熙來面對受賄控罪在庭上自辯,稱自己並沒有收受大連國際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唐肖林的賄款,先前在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紀委)審查期間承認收賄是「違心的」,因為「當時自己腦中一片空白」。

據濟南中院官方微博透露的庭審對話實錄顯示,薄熙來在審判長王旭光詢問是否收受唐肖林2002年因大連大廈建設行賄的8萬美元時,當庭表達異議,並自己發言表示這項指控是「不存在的」,先前在中紀委審查期間因為「自己腦筋一片空白」而「違心的承認了這樣的事情」。他認為法庭上許多的證詞都是「外圍證言」,與此案關係不大。

薄熙來強調,唐肖林已經承認10幾年前在大連大廈建設和汽車指標申請上有過欺騙行為,「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貪腐分子和經濟騙子」,「只是當時他完全掩蓋了這點」。薄熙來說,當時他沒有識破,只當成公事公辦。而既然唐肖林是個騙子,因此今天的證言也是不可信的。

公訴人表示,即使是公事公辦,被告人仍有收受賄賂的事實,對此,薄熙來則回應指出,答應唐肖林的請託是為了推動國營企業窗口單位的發展,但唐肖林現在從趨利避害的角度誣陷他,因為這樣就符合檢舉立功的條件,「我真是看到一個出賣靈魂的人的醜態」。

此外,薄熙來也對公訴人提供的證據提出許多異議,如公訴人提出谷開來的證詞表示她與薄熙來在大連、瀋陽、北京商務部和重慶的家裡都有共用的保險櫃,而她分別在2002、2004和2005年從保險櫃中取出5萬美元、5萬人民幣和8萬美元使用,而這個保險櫃的錢「都是薄熙來放的」、「只有我們兩人能打開」,而這些錢則是用在她和薄瓜瓜在英國的日常開銷。

薄熙來面對這樣的證言則說「我認為谷開來的證言非常滑稽、可笑」,因為「共用的保險櫃內美金也好、人民幣也好,都不止5萬8萬」,「她怎麼知道拿走的5萬元或8萬元就是我放的呢?」;除此之外,「谷開來在我們另一個巨大保險櫃裡放了很多錢,大大高於這8萬美元」。

薄熙來說,「谷開來擁有的錢遠高於5萬美元、8萬美元、5萬人民幣,她有那麼低級到每次都把我們共用保險櫃裡的錢花得乾乾淨淨嗎?」「我覺得不合常理,而且事實上她花的錢也遠超過這樣的數字」,此外,「她對那麼大筆錢都說不清楚,怎麼會這麼清楚記得5萬、8萬、5萬的數字?」

薄熙來案目前仍由濟南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