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8)日上午核定實施「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第一階段推動計畫,農委會也配合規劃「農業加值」政策,將具有發展潛力的農產業價值鏈,進行跨域整合、全球化策略布局;未來將輔導進駐業者和國內生產者合作,維護農民權益,創造多贏。

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核心概念是開放貨品限制、鬆綁法令,而農委會實施了「境內關外」、「前店後廠」的策略。「境內關外」讓區內的貨品享有免關稅等優惠,業者可建置廠房、直接生產。至於「前店後廠」,意指業者只需在屏科園區或自貿港區登記,設為示範區業者(前店),再配合區外的合法加工廠(後廠),通過審核機制,即可將產品委外加工。

農委會表示,這種作法有利業者降低營運成本,更助於解決區內土地有限的問題,以便捷的行政效率、充足原料,結合業者的技術優勢,使加值產品得充分提升競爭力,讓台灣農業走向國際市場。

至於進駐示範區的業者所用的原料,農委會指出,除了國產原料,業者也將進口全球的原料,使原料來源不虞匱乏;加值後的農業產品則以外銷為主。

針對進口原料的管制,農委會強調,將充分掌握原料流向,進口時也須符合檢疫檢驗相關規定。至於未開放輸入的中國農產品,將由農委會依據業者的實際營運需求,針對個案進行審核。

農委會聲明,使用國外的原料、加值產品出口,不會影響台灣的農產品形象,而是成為國際化品牌的必經之路,也不會因此損及台灣農民權益。農委會認為,自由經濟示範區內的業者為了維護品牌商譽,一定會嚴格自我要求品質與安全。政府也將管控原產地證明,不會讓區內產品影響台灣農產品的國際形象。

整體來說,農委會表示,將逐步穩健地推動農業加值政策,促使農業主動面對開放經濟自由化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