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檢察廳16日搜查前總統全斗煥住宅與家族企業等17處地點,帶回大批資料。為查出全斗煥藏匿的財產,檢方當天使用金屬探測器,以及藝術品用的運送設備與防震車輛。搜查人員稱當天發現可觀的不明財產,包括現金,並帶回150件藝品,最高價為價值1億韓元(約台幣266萬)的畫作。檢方相關人士表示,雖家族名下財產龐大,但仍要確認這些財產是否屬於全斗煥的匿名財產。

根據朝鮮日報報導,全斗煥當天對搜查人員說,作為前任總統讓國民看到這樣的一幕,實在無臉見人。檢方表示,全斗煥收藏的美術作品及瓷器則被暫時保留在國立美術館內,若其為全斗煥財產,將會充公歸於國庫。

當天除了全斗煥位於首爾西大門區延禧洞的住宅外,檢方還搜查位於瑞草洞,長子全宰國所經營出版社「時空社」辦公室,以及位於京畿道漣川郡韓國最大香草農莊Herbvillage,扣押內部文件、會計資料與電腦檔案等。其餘地點還包括全宰國、全斗煥弟全在庸、全孝善、全斗煥妻弟李昌錫及全斗煥弟媳孫春芝的住處。

韓國網路新聞媒體「NEWSTAPA」報導,2004年7月,全在庸被指控公司藏有全斗煥資金而接受調查的同時,全宰國在英屬維京群島設立名為「藍色阿多尼斯公司」(Blue Adonis Corporation)的空殼公司,地址與「時空社」一致,因此有推測認為部分資金73億韓元(約新台幣1億9千萬)可能流向全宰國。

全斗煥在1979年發動軍事政變取得政權,並在1980年製造光州事件,將金大中和金泳三驅逐出境,1987年下台後,於1995年被捕,1997年以「軍事叛亂」、「內亂」和「貪污受賄」等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與追繳2205億韓元(約新台幣58億),同年獲得特赦。但全斗煥只繳回24%金額,被指仍有1672億韓元(約新台幣44億)的非法財產未繳回。

韓國檢方在2003年向法院申請查封其財產,並要求全斗煥公開財產明細,全斗煥稱自己僅有29萬韓元。今年6月,韓國通過針對公務員犯罪的沒收特例法修訂案,延長追討公務員非法所得財產時效,被媒體稱為全斗煥追徵法,將時效延長至2020年10月,追討範圍也擴大到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