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是「國際刑事司法日」,1998年的今天透過《羅馬規約》設立了「國際刑事法院」,以追究犯下最不人道罪行的肇事者責任。

根據聯合國新聞中心16日報導,國際刑事法院院長宋相現(SONG, Sang-Hyun)發表聲明指出,國際社會在追究犯下國際罪行的個人的責任方面走過了漫長的道路,國際刑事法院的成立及其所取得的成就不僅給人們帶來了希望,還向世界證明創建一個全球司法體系以將犯下種族滅絕罪、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的肇事者繩之以法的理想是可以實現的。宋相現就此呼籲各國堅定追求國際司法公正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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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刑事法院院長宋相現在為「國際刑事司法日」(International Criminal Justice Day)發表的書面致辭中指出,15年前的7月17日,聚集在義大利羅馬的世界各國創造了歷史,通過了決定設立國際刑事法院的《羅馬規約》。

當時,許多人認為這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然而,今天,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國已增長至122國,國際司法體系日益壯大,仍有許多國家有意加入這一機構。

目前,國際刑事法院正在處理中的案件及其涉及的嫌疑人,前所未有的多。現階段共有8個調查中的案件,8個初步審查案件,並簽發了23項逮捕令和9張傳票。

此外,法院還收到了超過1.2萬份要求作為受害者參與訴訟程式的申請,以及9千份賠償申請。超過5千名受害者正在參與法院啟動的訴訟程式,在法庭上提出申訴並充當證人。法院設立的受害者信託基金為大約8萬名其所轄罪行的受害者提供了支援。

宋相現指出,在國際刑事法院取得上述成就的同時,它也面臨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現實的挑戰——破壞國際司法運動、將其行動政治化、懷疑其價值的都不乏其人,拒絕與國際刑事法院合作的行動,導致遭其通緝的嫌犯中至今仍有10人在逃。

因此,在7月17日「國際刑事司法日」到來之際,國際社會有必要堅定信念,強調其絕不放棄追求司法公正的決心。

1998年7月17日聯合國設立國際刑事法院全權代表外交會議通過了《羅馬規約》。2001年7月1日,《羅馬規約》正式生效。2010年6月,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締約國在烏干達首都坎帕拉舉行的審議會議上決定,將7月17日設立為「國際刑事司法日。

根據維基百科的說明,國際刑事法院成立於2002年,位於荷蘭海牙,工作語言為英語和法語。其主要功能是對犯有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侵略罪的個人進行起訴和審判。

國際刑事法院成立的基礎是2002年7月1號開始生效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因此該法院僅對規約生效後的前述4種國際罪行有管轄權。但是實際上,國際刑事法院暫時還不能對侵略罪行使管轄權。

到2010年6月,已經有114個國家加入了《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成為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國,另外有37個國家簽署了該規約,但是並未得到各自國家立法機構的批准。值得注意的是,作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的中國、俄羅斯和美國,以及以色列均未加入該規約。(其中,美國曾在2000年12月31日簽署羅馬規約,但在國會批准前取消簽署。)

目前院長為宋相現,韓國律師,2009年3月11日繼Philippe Kirsch之後當選第二任國際刑事法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