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公約》規定,跨國婚姻的夫妻,當婚姻關係出現破綻時,任意帶走子女出國離境是「不法」行為。22日上午,日本參議院院會一致通過,承認「海牙公約」的適用。

根據日本共同通信社22日報導,為了與日本國內法接軌,依此條約所修正或制定的相關配套法案,預計將於本次國會會期內通過。日本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因應準備完成後,預計將於今年內加入簽訂《海牙公約》。

日本政府根據對美公約,於去年3月在國會提出,希望能盡早加入簽定。由於眾議院解散而廢案,之後又再次提出,一波三折後終於走完立法程序,獲得日本參眾兩院通過。

該條約規定,夫妻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任意將未滿16歲的子女帶出國的情形下,經由另一方的請求,原則上均應立即遣送返還子女。

根據維基百科的說明,《海牙公約》全名為《1980海牙國際誘拐兒童民事方面公約》(The Hague Convention on the Civil Aspects of International Child Abduction, or Hague Abduction Convention)。

《海牙公約》是一項在1980年10月25日於海牙國際私法會議訂立的多邊條約,1983年12月1日在簽字國之間生效。公約在國際範圍上保護16歲以下的兒童免遭非法帶走或扣留,並制定民事程序以保證兒童迅速返回慣常居所地國家。

截至2011年4月,已經有84個國家加入《1980海牙國際誘拐兒童民事方面公約》。

圖片說明:截至2011年1月3日,《國際擄拐兒童民事方面公約》的締約國。顏色區分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成員國與非成員國。圖片來源:維基共享資源CC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