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10日修正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中國人民來台工作的相關辦法,法令上路後,中國白領勞工來台人數將會「無上限」,引起民間團體抗議。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痛批,內政部蒙著眼睛做決策,修法大幅放寬外國勞工管制,放任台灣就業市場遭受強烈的衝擊。

根據該修正條文規定,母公司設在台灣、香港、澳門或外國的跨國企業,只要營運達到一定規模,就可以調動中國白領職員來位於台灣的子公司服務,簽證效期可長達3年。

賴中強指出,根據修正條文規定,母公司設立在港澳的跨國企業,可以無上限的調動中國白領職員來台的子公司服務,完全無法預估將會如何影響國人就業權益。因此,民眾熟知的港資企業包括匯豐銀行、頂好惠康超市、必勝客、肯德基以及城邦出本文化集團等等,橫跨流通、服飾、出版等行業,都可以根據這個規定,引進無數的外國職員來台服務,影響層面廣泛。

立法委員段宜康表示,立法院曾要求行政部門在「涉及我國民眾就業」的法律修正上,應謹慎評估對就業影響,並送交立法院備查後發布,然而,此次內政部逕行公告施行,並未尊重立法院,他將會持續追究這個問題。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監事張烽益表示,以往就業法規範外國高階人才來台有最低薪資4萬7以上,以及學經歷的限制,然而此次修法所開放的部分不受就業法的薪資規定,中國薪資平均低於台灣一些,勢必影響到就業市場。

賴中強進一步提到,許可法規定只是要跨國企業之負責人、經理人或是從事專門性、技術性服務、且任職滿1年,就可因跨國企業內部人員調動來台工作。其中何謂「專門性、技術性服務」並未有明確定義,似乎任何職位都合乎標準,是1個很大的漏洞。

段宜康表示,政府應該善盡把關責任,訂定限額,而非毫無限制的開放;賴中強強調,並不是不能開放,但「必須要經過評估和討論才能決策」,無限制的開放十分離譜,顯見政府偏聽大企業的意見,才如此莽撞草率的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