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的「廣播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之中,將收視率、收聽率、閱讀率等作為媒體整合時,是否踩到壟斷「紅線」的判別指標,不過,今(18)日受邀參加民進黨版反壟斷法公聽會的前公視總經理馮賢賢在會中開砲,她認為NCC不了解收視率機制及收視行為樣態,也沒做過收視率研究,怎麼會以收視率作為准駁指標?她說,這是「最危險的事」。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日上午召開民進黨版「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公聽會,邀請學者、相關官員、民間團體代表、業者等與會參加。馮賢賢在第2輪發言時,指出NCC的「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之中,採收視率、收聽率、閱讀率做為准駁標準並不妥,「節目的影響力,不能用絕對的收視率數值計算」。

馮賢賢表示,她曾看過今年2月某1日的全國收視率調查資料,結果發現,我國某6家新聞頻道的平均收視率僅2.35%,2.35%看似很低,但民眾觀看新聞節目時,多半只看8到10分鐘左右,雖然收看時間較少,但其影響力仍相當的高;而當民眾欣賞戲劇、娛樂節目時,因這些節目的黏著度高,可能一看就是1、2個小時。她批評,NCC不了解收視率機制及收視行為樣態,也沒做過收視率研究,怎麼會以收視率作為准駁指標?她認為,這是「最危險的事」。

面對馮賢賢的質疑,NCC主委石世豪表示,對於收視率、收聽率、閱讀率,NCC已有現成、業界普遍使用的數據,且這些數據和媒體業者經營有直接影響關係,NCC也了解民眾觀看各類型頻道時,其收視行為皆不同,因此,他們已將製播新聞頻道間整合時的「紅線」訂得比較嚴格。

石世豪表示,擬定任何1部法律時,都要考量可行性,因此,他們並非盲目訂定法律,在立法的過程中,NCC已針對各項指標進行試算,且皆有學理依據,如各界很想知道各項指標的權重、換算比率,NCC會儘快提出。

對於民進黨版反壟斷法以市占率做為准駁依據,石世豪重申,NCC不主張以市占率作為准駁依據,因為公平會自1992年起,已開始執行考量市占率的「公平交易法」,他說,「有無重複立法的需要可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