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自詡「負責任的金融管理機構」,但從高配息 ETF 的「收益平準金」到銀行業「洗錢通報52次」,我們看到的卻是監理的長期沉睡與責任的系統性逃避。
一、收益平準金:本金偽裝成收益的結構性造假
「收益平準金」是投信公司在基金成立初期,從新申購投資人的本金中提撥一部分,用以「補發」給舊持有人,營造配息穩定的假象。此機制在國際早已被視為扭曲市場資訊的違規操作——它將本金包裝成收益,讓投資人誤以為「領到利息」,實則在侵蝕自身資本。
金管會明知問題,卻多年不願改革。面對質疑,僅以「合法但需檢討」敷衍,形同默許制度性造假。當媒體追問監管責任,官員慣以「不要簡化問題」搪塞;立委質疑洗錢疑雲時,又回應「問題複雜、需國際合作」。這句官腔,成了所有不作為的萬用擋箭牌。
二、洗錢通報52次:從數字到零行動的監理失能
銀行局證實,自2019年起,國內銀行針對疑似洗錢交易已通報52次,其中部分涉及太子集團等跨國犯罪組織。七年過去,這52次通報換來多少實際起訴?多少公開說明?答案是零。
這不是制度健全,而是監理失能。依《洗錢防制法》第13條,通報後主管機關應追蹤處理並定期報告;金管會卻連基本追蹤資訊都不願公開,遑論向社會交代。
三、旋轉門文化:監理者、推動者、協調者三職不分
金管會同時扮演監理者、政策推動者與業界協調者三重角色,形成嚴重的利益衝突。當ETF熱賣、投信獲利、券商分潤,主管機關選擇視而不見;待泡沫破裂、民眾受害,又高喊「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這種「先放任、後甩鍋」的監理文化,不僅掏空人民信任,更動搖金融體系的誠信基礎。
四、國際對比:新加坡禁令 vs. 台灣拖延
新加坡金管局(MAS)於2023年全面禁止「虛假收益分配機制」,要求所有基金揭露真實報酬來源,不得以平準金混淆本金與收益。
反觀台灣,金管會仍以「制度需要時間檢討」為由遲不行動,顯示我們離國際監理標準不僅有距離,更缺乏決心。
五、結論:金融信任的起點是誠實
金融信任的基石不是口號,而是誠實。若金管會連「本金不是報酬」這一基本原則都不敢捍衛,又有何資格談反洗錢與金融正義?
真正負責任的金管會,應立即:
1 廢除收益平準金制度,要求基金配息100%來自真實收益;
2 公開所有洗錢通報與後續處理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3 推動監理權與政策推動權分立,終結旋轉門文化。
金融改革的起點,不在修法條文,而在監理者是否具備公信力。若連誠信都守不住,再多的配息,也只是對人民信任的持續掏空。
◎蕭錫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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