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台灣的詐騙犯罪案層出不窮,不管你是何種身份,都有機會成為受害者,而這些犯罪者往往都是查無此人,就算被抓到也早已透過各種手段將金錢轉移至各地,想索要賠償也追不回那些已損失的金錢;於是有人提出是否能夠加重或引進其他國家的刑罰,看能否降低犯罪率,但加重刑罰就能有效降低犯罪率?恐怕沒有這麼容易。
我認為加重刑罰並不能有效降低犯罪率,即使罰則再重,但如果抓不到犯人,那這些罰則就形同虛設;應該提升的是抓捕這些犯罪者的能力,尤其近幾年AI的蓬勃發展,許多造假的聲音及影像,都淪為詐騙的工具之一,所以我們應該將資源及人力投入在電子技術上,加強反向追蹤的能力,或是研發其他技術來提升抓捕罪犯的能力,先提升抓捕率再來談加重刑罰的部份才比較合適。
在此也呼籲相關單位應盡快採取行動,讓台灣早點擺脫「詐騙王國」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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