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位退休教師在 Facebook 上看到某知名財經名人的投資廣告。
點進去後,她很快被詐騙集團騙光畢生積蓄。

當她向平台檢舉時,只收到一封自動回覆。
廣告甚至還持續投放好幾天。

這並非個案——Meta 旗下平台早已成為詐騙廣告的天堂;而台灣某些壟斷企業,則利用市場缺乏競爭,對民生必需品訂出遠高於成本的價格。

法律雖未制裁,但社會信任卻一點點被耗盡。

這些財富雖然「合法」,卻是建立在社會損失與痛苦之上。
更糟的是,許多富豪獲財後既不回饋弱勢,也不改善公共環境。
結果是貧富差距擴大,信任崩解。

聖經對此有明確警告:

「那不按公義建造房屋…用鄰舍的勞力而不給工價的,有禍了!」(耶利米書 22:13)——壓榨他人累積財富的人,必有禍患臨到。

「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加福音 12:48)——財富伴隨更大責任,而非特權。

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路加福音 16:19-21)提醒我們,罪不在於富有,而在於對門口的窮人冷漠無視。

今日的壟斷財富與平台冷漠,與聖經中的財主並無二致——享受制度賦予的安全與便利,卻對鄰舍的苦難充耳不聞。

這不只是商業倫理問題,更是社會公義與制度正當性的危機。

國際經驗顯示,制度可以補強:歐盟《數位服務法》要求大型平台主動移除詐騙與非法內容,否則最高罰全球營收的6%。

澳洲《新聞媒體議價法》迫使 Google 與 Facebook 付費回饋在地新聞生態。

加拿大、英國推動數位廣告稅與平台責任法,讓巨頭財富回流公共利益。

台灣也應立即行動:

制定數位平台責任法,要求業者對詐騙廣告承擔法律責任。

強化反壟斷與公平交易法,防止少數企業長期壟斷關鍵市場。

推行公益回饋制度,讓巨額財富的一部分投入基礎建設、弱勢扶助與教育資源。

聖經提醒我們,財富真正的價值,不在金庫裡的數字,而在於它如何改變他人生命。

如果富豪只知積財,而不知施恩,那麼他們的財富終將成為控告自己的鐵證。

台灣的制度不能縱容「合法掠奪」,必須讓經濟不只是造富,更要造福。

蕭錫惠(自由評論人)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