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日前在社群平台上貼了一則文章,炮口對準賴清德總統及中央政府,痛批賴總統和政府,故意搞「黑色幽默」,將罷免投票通知單寄給目前仍在羈押中的前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
首先,筆者的最大疑問是,黃國昌,你不是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博士?讀了這麼多年法律,難道會連這麼簡單的小法律問題都不懂?別裝什麼「法盲」了!
其次,為什麼筆者要請教你,懂不懂這種小法律問題?因為柯文哲是被羈押,並不是已經三審定讞進監獄了。他並沒有被褫奪公權,所以台北市選委會人員依法且按照規定流程,也就是所謂的SOP寄送投票通知單到他的戶籍地址。這樣算什麼「黑色幽默」?
第三、但是柯文哲因為被羈押的關係,沒有辦法出來投票。整件事情就是這樣而已。你問說這叫做哪門子的「黑色幽默」?筆者才要問你,這件事情就這麼簡單罷了,哪來什麼黑色幽默?看起來好像是你自己在搞笑才對!
第四、總結下來:你不要什麼事情都無限上綱到賴清德總統或是賴政府身上!像投票通知單寄送的這種事情,你真的認為賴清德總統會親自下命令怎麼做嗎?別開玩笑了,擺明是你故意找碴,你這樣真的是恥度無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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