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許多人表達負面情緒脫口說出的話,如果會讓對方人格受損,就構成公然侮辱罪;罵「人渣」、「腦子裝屎」、「小丑」、「 法院認證的男妓」、「混蛋」、「像流氓」、「流浪漢」、「神經病」、「寄生蟲」、「乞丐」、「狗」,都是法院判決定讞,認定用語損及他人的名譽,必須以刑罰追究責任、判罰或判處拘役的案例。

 

  先看台灣司法判例如下:

 

  甲男、乙女分別為A溫泉會館之客務經理、接待人員。甲男於民國105年6月13日下午3時許,在上開會館屬特定多數員工得以共見共聞之辦公室,因不滿乙女工作表現,竟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向乙女辱罵「妳不是啞巴嘛」、「妳是白癡還白目」、「妳再自目一點」等語,足以貶損乙女之人格、名譽。

 

  本件案發地點係雙方任職之溫泉會館辦公室,為特定多數員工辦公及進出打卡之地點,為甲男所不否認,是甲男辱罵乙女之場所,自已處於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縱使斯時無人在場聽聞,甲男所為無礙「公然」要件之該當。甲男身為客務經理,係乙女主管,本應秉持理性處事,竟以上開言詞公然辱罵乙女,足以貶損乙女之名譽、人格。判決甲男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6年度苗簡字第685號刑事判決參照)

 

  從民法面向而言,該部屬得對主管及雇主主張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88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請求連帶賠償非財產上損害(精神慰撫金)。

 

  再舉下列一則台灣司法判例為例:

  銀行經理人係屬管理階層之人員,僱用人就經理人之選任,除應著重其專業知識是否熟捻、性格是否審慎沈穩外,亦應注意其人際溝通等協調管理能力。而於其執行職務之監督方面,包含管理行為等關連性行為,並應隨時注意其任職狀況、與所屬部屬關係等情,適時提示應行注意事項或派員督導,甚或為適當之職務調整。

 

  經核,甲男經理前於93年10月間,即因認為乙男襄理工作態度不佳,以不當之言語指摘誹謗,經原審法院判認有罪,而於94年12月29日確定在案;二人素非和睦,當為A銀行所明知。惟A銀行並未舉證其就甲男經理以不當言語所為管理行為,曾積極進行何種提示注意事項及督導之作為,確已盡何種監督注意義務。而甲男經理上述行為,均係逾越適法範疇之不當管理行為,A銀行自不得諉諸於突發之爭執,全然不為積極避免之舉措,而認縱加以相當之注意仍無從避免損害之發生。A銀行就其此部分免責之抗辯,既未能舉證以實其說,自非可採。

 

  本院綜合審酌乙男襄理所受損害情形,二人均具有相當之學經歷,屬管理階層等專業人員之身分、地位,經濟資力亦在社會一般標準之上,以及A銀行為資力豐厚之金融機構等一切情狀,認乙男襄理請求甲男經理、A銀行連帶賠償慰撫金數額,應以30萬元,較為允當。(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上易字第705號民事判決參照)

 

  承上,司法院已明確指出,「罵人」的行為,在刑事責任上很可能會成立2種罪,分別是「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 公然侮辱罪方面,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要成立公然侮辱罪,需要「公然」、「侮辱」、「人」等三個元素。

 

      法律專業可先由檢察官、律師、法官來說明,或後續筆者和團隊法律專業人士進行接棒書寫,但筆者在此文是要介紹,避免亂罵人判罪獲前科的教育解法為「非暴力溝通」技術,「非暴力溝通」為馬歇爾. 盧森堡(Marshall Rosenberg) 博士,他在2003年出版的非暴力溝通一書中提到:人類的天性是慈悲友善,樂於施與的,但由於不當的溝通方式以致於說出傷害自己和他人的話語,做出損人不利己的行為。他提出的非暴力溝通模式,關注到人類共通的渴望,一但建立連結,問題多半會自動解決,無需相互指責。因此採取非暴力溝通化解衝突就是在努力實踐這樣的價值觀。它反映出我所嚮往的那個世界的面貌。每一個步驟都要能反映出我們試圖建立的那種人際關係的品質。

  而非暴力溝通的過程中,要達到讓雙方都願意真心付出的境界,非暴力溝通至少要做到四個要素如下。

(一)觀察:提出你所觀察到的事實且不加任何評論。

(二)感受:清楚明確地表達感受。

(三)需要:認清自身的感受源自何處(內在需要)。

(四)請求:希望對方所做的具體調整行動。

  而非暴力溝通的目標不在於改變他人的行為,或是改變他人來達到自己的目的。而是以坦誠且同理的態度與他人建立一種能夠滿足雙方需求的關係,因當我們一但聚焦在雙方共同的目標上,基於善意溝通,就無需聚焦在事件各自的詮釋以及沿生的爭執上。如些一來就更可能找出方法來同理並滿足雙方。

  而非暴力溝通除了改善我們和朋友,家人以及對手之間的關係,最重要的是改變我們對待自己的方式,Marshall Rosenberg博士曾說過我們現在使用的語言,是古代帝王貴族用來統冶百姓的工具,使用這種語言會傷害自己和他人。但不自覺的人性慣性,仍然會讓人們無意識地出口亂罵人傷人,罵完好爽,但卻無法解決問題、甚至把問題複雜化搞大,付出更大代價,為最錯誤的做法,「非暴力溝通」技術的學習,不只能讓我們幸福成長,更能避免掉入因亂罵人獲罪哭鬧卻無用之窘境!這也是筆者介紹Marshall Rosenberg博士「非暴力溝通」之用意。

文.張天泰(政治工作者、教育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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