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人工智慧(AI)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各國對於AI監管的態度出現了截然不同的策略。美國副總統J.D.萬斯(J.D. Vance)在巴黎AI行動峰會上強調,美國應該減少對AI的監管,以促進技術創新和經濟增長,並保持其在全球AI競爭中的領先地位。他警告,過度監管將限制企業的發展空間,特別是對小型創新企業來說,繁重的法律合規成本將成為成長的阻力。萬斯的言論直接反映了美國政府對AI監管的「輕管制、重創新」立場,試圖以更寬鬆的政策吸引AI產業資本與人才,確保美國在這場科技革命中佔據主導地位。

與此同時,瑞士則選擇了完全不同的方向,希望在AI監管領域取得領先地位,並為全球提供可參考的監管模式。瑞士政府在2025年的《數位策略》中明確指出,為了防止AI對基本權利和民主制度構成威脅,應建立嚴格的規則來管控技術風險。瑞士計劃參考歐盟的《人工智慧法》(AI Act),並制定自己的AI監管框架,旨在減少歧視性算法、監控技術濫用及其他社會風險。此外,瑞士將推出數位平台法,加強對Google、Facebook、YouTube和TikTok等社群媒體的監管,確保這些公司對其演算法負責,防止假新聞、深度偽造和仇恨言論影響社會穩定。

這兩種策略的根本分歧,體現在對AI技術影響的不同理解上。美國的立場是,技術發展本身就能帶來社會效益,因此應當優先考慮創新環境,減少不必要的法規干預;而瑞士則認為,若無適當監管,AI可能會加劇社會不平等,甚至損害民主制度,因此有必要從一開始就制定嚴格的規範,確保技術的負責任發展。

這種政策上的對立,不僅體現在AI監管的方向上,也影響了全球產業的投資與發展模式。美國希望透過寬鬆的政策吸引全球AI人才與企業,強化其技術優勢,而瑞士則試圖成為全球最負責任的AI監管典範,以確保技術的公平性與透明性。這場「創新 vs. 監管」的競賽,將成為未來AI治理領域最值得關注的議題之一。

總結而言,AI技術的發展無可避免地會帶來風險,問題不在於是否要監管,而是在於如何監管。美國與瑞士的兩種路徑,提供了兩種不同的答案:一種強調市場導向的自由競爭,一種強調政府引導的風險管控。未來的關鍵在於,哪種模式能夠更有效地促進AI技術的長期發展,同時確保社會的穩定與公平。

楊聰榮(中台灣教授協會理事長/任教於台灣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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