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及政治獻金等兩大弊案,北院27日凌晨裁定以3000萬交保,不過北檢提出抗告,高院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已在 29日晚裁定柯文哲7000萬交保,須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還要戴電子腳鐐。

 

  對照藍白立委之前為所欲為亂台現象,是一個警訊,也是諷刺。

 

  因為這些亂台的藍白立委是人民選出來的,而藍白立委為什麼要用舉手表決,這是藍白立委害怕被追究責任,但還是可以查出來,台灣人民仍可向藍白立委究責,不是自我洗腦說「沒有」就代表「沒有」。

 

  賴清德總統已明言,立法院所強行通過的三項法案,未經充分討論、無視民意,不僅剝奪了人民監督的權力,更是侵害司法獨立;甚至,衝擊攸關每位國民,國家整體資源分配的公平正義。這是沒收了民主國家權力分立的原則,更是悖離民主國家人民作主的真諦。

 

  台灣人民怎麼會被自己選出來的民意代表欺負侵犯,有種本末倒置的憤怒感。

 

  其中憲訴法三讀是對民主制度與人民權利不可挽回的破壞。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其中最有爭議的部份在於,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已有關心此議題的律師黃帝穎批判性點出,立法院通過的「憲法訴訟法」,限制需10席大法官才能開庭,搭配藍白杯葛大法官人事案,癱瘓憲法法庭,剝奪人民的憲法訴訟權,更牴觸大法官釋字第六三二號解釋「憲法機關忠誠義務及權力分立原則」,全世界民主國家沒人像藍白那樣惡搞。

 

    藍白陣營要毀掉司法、癱瘓中央政府,呂秋遠律師提出可針對他們現在通過的「法案」,就請行政院長不要副署。根據憲法第37條的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因此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因此只要院長不副署,這種「法案」就不生效,這時候,立法院可以聲請釋憲,但是根據他們的「新法案」,憲法法院也被實質廢除,無法議決,因此無從判斷是否違憲。接下來,他們就只能倒閣,要求行政院長負起不副署的政治責任。

 

  這的確是解法之一,可以見證在民主國家治理制度下,到底台灣人民是台灣這個國家的老大,還是藍白立委是老大?

 

  白營快倒了,藍營也勿在狀況外了。

文.張天泰(教育博士、政治工作者)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