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即將就任,正所謂「新人新政」(但他也不新,只是狂!),目前所揭露、上任第一天就會執行的不少政策,都充滿著爭議性的話題,其中讓台灣人最有感的,或許就是「出生公民權」存廢的議題。
過往,無論您是透過甚麼方式進入美國(觀光、探親、非法居留、乃至於偷渡),只要能將孩子在美國境內產下,該名子女便自動取得美國國籍,這是規定於美國憲法的權利條款。但這是相中了這偌大的法律漏洞,舉凡想生個美國寶寶的家長,總會想法設法的到美國生產,業者腦筋動得更快,一條龍包套處理,從產前入境到產後月子,簡直做起了慷美國之慨的生意。這當中又以中國人為大宗,大量中國富裕階級藉此赴美落地生根,在美中關係呈現對峙態勢的當前,無疑形成另種國安隱憂,無怪乎向來以美國至上的川普,將該案視為重返執政後的首要之務。
不過,規定於憲法中的條文,要如何完美的避開修正呢?就目前所披露的版本,可能是藉由嚴審簽證的方式,將過去動輒准許五年免簽的做法,改成只核發三個月至半年簽,讓那些肚子已然藏不住的孕婦們,根本無所遁形,可謂之高招。畢竟,憲法規定在美生子就是美國籍,但只要不讓有意前來生子的人入境,不就甚麼事都沒了麼,完全沒有違憲的疑慮。所以說,事在人為,一些完全不合理,乃至於不合時宜、早該修正的憲法條文,在修憲門檻極高的情況下,都還是有妥適的權宜之計可施,動輒拿違憲作為理由,才是反改革的藉口吧!
由於家中亦有不少歸化為美國籍的親屬,屢屢在與他們聊及此議題時,都覺得台灣承認「雙重國籍」(乃至於多重國籍),其實是個特例。因為按美國規定,在歸化儀式中所宣讀的誓言,都有效忠條款,等同在宣誓的那一刻,就已經放棄自己原有的國籍,根本不可能有雙重國籍的情況。
然而,台灣的案例比較特殊,截因於我們在國際上是不被承認的「國家」,一旦台灣人歸化成美國人,就得放棄自己的台灣籍,那等於美國變相承認我們是個國家,這是違背其「一個中國」的外交主張。據此形成一個曖昧不明的空間,也讓不少台灣人長期以來把這等同於「國家悲歌」的闕漏,當成是一己左右逢源、汲取利益的渠道,坦白說令人不齒。
相信你我周遭或都有這樣的所謂「ABC」(American Born Chinese),明明就在台灣成長,生於斯、長於斯,與你我毫無差異,但就因為拿著美國護照,屆齡不必盡國民義務服兵役(當然,若兩岸真啟戰端,絕對也會第一個烙跑),而開立公司卻可以享用外國人投資的相關獎勵。如此享權利卻無須盡義務的不對等現象,您認同嗎?
尤有甚者,政壇上也不乏ABC的存在(例子多不勝數,最有名的,就是前國民黨立委李慶安),屢屢總是到要選舉的當下,被爆料擁有外國籍,才出面表態放棄國籍,選上了便無所謂,反正犧牲一個國籍換權位,值了!沒選上的,誰不知道國籍是可以再透過相關申請恢復的,根本就是欺騙選民之舉,台灣人還要繼續容忍麼?
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是國內公民皆有共識的事實。儘管基於國際現勢,外國並不承認我們是個國家,才會出現所謂「雙重國籍」的畸形承認,但倘若連我們自己都不能自認是個國家,那還有甚麼好談的呢?
既然我們認定了台灣是個國家,那麼,基於國人對國家的忠誠效忠義務,怎麼會去容忍「雙重國籍」的存在呢?當然,因著美國是我們的盟友,所以拿著台灣與美國兩種國籍,看似沒甚麼威脅,稀鬆平常。但倘若有那麼一天,有些台灣人拿的是中國與台灣雙重身分,面對著同時效忠母國與敵國的人們,您能忍受?能不認為有國安疑慮麼?
儘管深知台灣「雙重國籍」的漏洞,乃政商名流、權貴們將下一代送往海外的經常性管道,要改革談何容易。但若真愛台灣,真期待台灣人對於國家存有更凝聚的向心力,「單一國籍」的做法時有必要(單一國籍本就天經地義,覺得窒礙難行者,根本才是不把台灣當國家看的人吧!)。人家川普都膽敢冒著違憲的疑慮硬幹到底,我們只是需要在相應的做法上,能夠更加符合公平正義,讓權利與義務相符,這樣都做不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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