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因為交通部取消1200元以下違規記點及不開放檢舉,引起了許多討論,其中不乏批評此舉是讓道安大退步,然而也多有緩頰的聲音,而這也讓交通安全的議題在次浮出水面。

於去年,台灣的交通環境,被外國媒體評論為行人地獄,不只讓台灣的國際形象蒙羞,也讓台灣開始重視行人安全,我們的政府也提出一系列的措施,誓言打造更好的行人環境,包含更嚴格的執法、道路環境的改善等等......然而一年過去了,我們的用路環境有因此突飛猛進嗎?沒好像沒有,反而是許多改善措施因造成民眾的不便而引起大規模的反彈而不了了了之。

而這裡我們看到了要改善交通環境絕非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更多時候是需要經年累月的累積才有可能達成,尤其在台灣更是如此,在台灣,交通環境存著幾個重大的問題,其中最為嚴重的地方乃是缺乏系統性的管理,這也就造就了在台灣有關交通的法規  道路設計 甚或是主管機關等是繁雜且凌亂,在這樣的情形下,會造成幾個嚴重的問題,第一會使道路用路人無所適從,最後駕駛人變成完全憑藉著自己的經驗在駕駛,也因為如此造成意外等不斷的發生,再者就是一國多制的情形,各司其職的情形,而在這樣的情形,我們交通主管機關因權責權限的不明造成互相卸責的情形,而最後只能無疾而終。

也就因此去年行政院通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首要目標就是希望將交通管理能有系統性的管理,以落實人本交通的精神,然而我們實不應忽視行政機關各單位的本位主義,若改善交通安全的目標只是淪為口號或是較為空泛的目標而較無具體的施政作為恐難脫離行政本位,故最後恐又不了了之。

最後希望快樂出門,平安回家不在是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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