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加熱菸是否可以合法的議題在台灣爭論不休,不過,此類事件在其他國家早已劃下句點,給台灣許多可借鑑之處。在2019年11月禁止電子菸的菲律賓,於今年8月下旬翻轉態度,通過法案,將合法納管電子煙和加熱菸。

菲律賓自上年11月禁止電子煙後,針對電子煙的會議和聽證會共計便舉辦了「多達9次」,幾乎每月至少都會有1次相關討論。而最終「2020不可燃尼古丁傳送系統管理法」以87票贊成,2票棄權,10票反對通過。

菲律賓眾議員沙龍·加林提及,他們引入了更安全的煙草替代品,也就是電子煙和加熱菸。而且,多年以來,「減害」的概念得到了許多電子煙倡導者的支持,若提供更安全的有害產品,便可以減少使用者的健康風險。

透過議員的說詞便可知曉,菲律賓政府也贊同電子煙相較紙菸更無害的說法,認為吸食電子煙的話,比起紙菸更可以「減害」。

法案也規定吸食電子煙者需為18歲以上,零售商必須確認購買者的身分證後才能販售。同時,在學校或未成年人常出入的場所的方圓百米內,是不能販賣相關產品,且販售者不能對產品特性、健康影響或風險撒謊等等。諸多嚴格的規定,使的未成年人不會輕易接觸到這類新興煙品。

雖然菲律賓最終將新興菸品們合法納管,但從禁止到開放的這9個月過程中,菲律賓耗費了許多時間成本,無論是在與人民的意見交流的聽證會或會議上,抑或是修法程序本身需要的時間。此外,更使的政府損失這段時間內可以對電子煙抽取的稅金,並間接造成電子煙走私猖獗。

有血淋淋的例子在前頭,台灣與其重蹈覆轍,再度上演菲律賓禁止到合法的戲碼,倒不如直接將電子煙納管,這對於政府和人民兩方來說,想必都是個更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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